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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是一种洪亮的法治声音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李英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2
摘要:宪法宣誓是一种洪亮的法治声音
  要培养民众的法治信仰,就先得营造一种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社会氛围,要建设法治国家,就先得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效力。

  9月18日上午,国务院在中南海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今年以来国务院任命的38个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5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又针对相关公职人员制定了宪法宣誓的细则,用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公职人员的宪法宣誓责任、宣誓内容、宣誓流程等事项,为宪法宣誓的常态化打下了制度基础。此番国务院组织55名负责人开展首次宪法宣誓活动,发出了洪亮的法治声音,彰显了对宪法的敬畏。

  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培养民众的法治信仰,就先得营造一种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社会氛围,要建设法治国家,就先得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效力。公职人员作为执法管理的主体力量,理应做好表率,带头尊重宪法,执行宪法。

  不要小看一次宪法宣誓,不要认为宪法宣誓只是一种形式。在一种庄严的氛围中,公职人员举起右拳,郑重宣誓,其内心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感染和震撼,同时,宣誓也是承诺,也是警示,有助于宣誓人员明晰宪法义务,恪守宪法红线,宣誓能够起到教育激励的作用。公职人员的宪法宣誓也向社会释放了一个积极的法治信号,表达了政府尊重宪法、依法行政的决心,让民众看到法治中国的车轮正在不断前进,让民众不断累积法治建设的信心和希望,这种信心和希望又有助于促进全民守法。

  当然,在积极推进宪法宣誓的同时,政府还应该把更多功夫用在宣誓之外。当前,一些公职人员还存在宪法理念淡漠、宪法意识薄弱等问题,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背宪法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要遏制这些问题,靠宪法宣誓还远远不够,必须要有严格缜密的制度约束以及全面到位的问责惩戒作保障,只有宣誓和制度约束、监督惩戒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宣誓才能更有质量,宣誓的声音才能更洪亮。

责任编辑: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