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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宗教局5名干部违规公款旅游 局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05
摘要:近日,偃师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偃师市宗教局5名干部违规公款旅游。2016年6月7日,偃师市纪委给予该局局长李新愿党内警告处分。
核心提示:近日,偃师市纪委通报2起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偃师市宗教局5名干部公款旅游。2016年6月7日,偃师市纪委给予该局局长李新愿党内警告处分。

偃师市宗教局5名干部违规公款旅游 局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搜索郑州9月5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偃师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据通报,2010年8月24日至27日,市宗教局组织5名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参观上海世博园,参与了与工作无关的旅游,连同学习考察共计花费11500元,经局长李新愿签字在单位财务账报销。2016年6月7日,偃师市纪委给予李新愿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当地纪委对偃师市实验高中坐收坐支、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和奖金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4年、2015年,偃师市实验高中收取借读生借读费209750元,未上交财政,直接用于支付教师加班补助和考试奖金190100元。2016年5月30日,偃师市教育局给予实验高中校长刘宏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实验高中负责财务工作的总务主任铁孝锋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