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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随手将手提包放在车篓 男子“顺手牵羊”获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18
摘要:不少人喜欢把包放在电动车前的车篓内,殊不知这一习惯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近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
核心提示:不少人喜欢把包放在电动车前的车篓内,殊不知这一习惯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近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女子随手将手提包放在车篓 男子“顺手牵羊”获刑

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9月18日讯 不少人喜欢把包放在电动车前的车篓内,殊不知这一习惯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近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35岁的李某曾因盗窃罪两次入狱。出狱后,李某并未积极寻找工作,而是继续干起了盗窃的老本行。

2016年5月13日晚,李某在附近一家超市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路边一辆停放的电动车车篓内放有一个女士手提包。眼见四下无人,李某迅速将车篓打开,取出手提包后快步离开现场。李某随后逃至一路口时,被附近的巡防队员抓获。

经查,手提包内有首饰两个及现金200元。后经鉴定,上述财物价值人民币5228元。案发后,该手提包被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王某。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罚。2016年9月14日,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该案主审法官提醒说,街道、商场、超市等地方人流量大,不少不法分子也瞄准了这一时机伺机作案。广大市民不要将现金放在外衣口袋里,不要在电动车及自行车车篓、汽车副驾驶等显眼位置放置手机、钱包、手提电脑等贵重财物,也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外出探亲、旅游等或夜间休息时要注意将贵重物品妥善存放,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刘洋 通讯员 鲁维佳 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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