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7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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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

“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与法治保障” 理论研讨会召开

学术会议
2018年4月21-2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编辑部和南京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南大法学院”)联合主办的“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与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法学研究》2018年春季论坛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 (会议开幕式) 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兴研究员主持,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研究》主编陈甦研究员与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分别致辞。陈甦主编对与会学者的参与和南京大学法学院的承办表达了感谢,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可以促进金融法学界的交流,对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和法治保障贡献一份力量。叶金强院长对与会学者与法学研究所同仁表示欢迎,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并就会议主题提议加强金融法基础理论的夯实与研究。 研讨会分为六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教授主持,由周仲飞教授、杨松教授、廖凡研究员、解正山副教授分别报告。周仲飞教授聚焦于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监管范式的转变,对金融监管范式转变的原因与新范式的特点作出深刻分析。杨松教授的报告则关注金融监管科技应用的现实,指出金融科技对当前金融制度造成的深刻挑战,并提出应对的思路。廖凡研究员的报告围绕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和监管科技的概念展开,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金融交易以及其间的法律关系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思路。解正山副教授的报告同样关注于金融科技,围绕金融科技的概念、金融科技未来图景及监管与法律挑战、金融科技现有监管框架比较分析与金融科技监管的三个维度等四个方面展开报告。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教授主持,由郑少华教授、许多奇教授、季奎明副教授、刘志伟讲师与王安异教授分别报告。郑少华教授的报告聚焦于商业银行的环境赔偿责任,提出了商业银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建的思路。许多奇教授着眼于互联网金融,提出顺应互联网金融风险社会特性的...

“公司法改革: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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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第六届“中国商事法的结构模式与制度创新论坛”——“公司法改革: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暨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甦研究员致开幕辞。陈甦研究员首先对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谈及公司法改革问题时,他强调“不能为改革而改革”,公司法的变革是由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制度环境所决定的,需要充分分析市场经济发展和商事法治建设的客观实践需求。首先,从我国公司法发展历程来看,在不同阶段公司法的立法和修订均承载着不同的历史使命,也受制于当时的社会信用环境。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创新发展,社会信用机制也在逐步发生调整,商事交易的“再熟人化”特征渐趋明显,在此基础上必须考虑公司信用基础的根本性变化并适当调整公司法的制度构成;其次,对于公司法改革的讨论必须立基于我国私法整体体系之下,必须充分检讨公司法与民法总则、证券法、婚姻法等法律的结构关系,深入反思公司法改革可能产生的法体系效应并在制度建构上进行协同化处理;最后,公司法实证研究有待改进与加强,只有在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之上才能更有底气反思公司法的制度重构,学界有必要通过实证研究对既有公司法的规范进行全面评估。 本次会议共分为四个主题单元进行研讨。 第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邹海林研究员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周友苏研究员、中国政法大...

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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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下午,杨延超《版权战争》新书发布会暨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研讨会在知识产权出版社顺利举办。来自知识产权界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会议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原创认证保护平台负责人刘睿主任主持。出席研讨会的特邀嘉宾有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宿迟会长、财政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毕彦生老师、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谷永久处长、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张海燕总裁、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兼法务部罗向京主任、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金春晖副主任、解决之道(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琦总监等;发言嘉宾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林老师,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HOW实验室创始人杨延超老师,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庭易珍春庭长,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专家霍云先生;此外,还有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法院系统及出版界的同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与会媒体代表有国新办中国报道首席记者王哲、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社李云虹主编、《科技与出版》苏磊主编、《中国版权》郑晓红主任、《中国发明与专利》彭耀林主编、中国知识产权网王雪等。 首先,知识产权出版社李程副总经理发表讲话,对到会嘉宾表示欢迎,对杨延超老师新著出版表示祝贺并致辞。他指出,此次研讨会一来是为了祝贺杨老师新著出版,也希望在本次研讨会上,和与会嘉宾就“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质和可能性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版权战争》新书发布环节 2、嘉宾主题演讲环节 3、现场互动环节 《版权战争》新书发布环节 首先,《版权战争》作者、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HOW实验室创始人杨延超对参与新书出版工作的相关人员表示了感谢。杨延超谈到,《版权战争》是从知识产权的维度来重新诠释人类社会错综复杂的利...

PPP合同性质及争议解决机制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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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国际经济法研究室和北京仲裁委员会PPP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PPP合同性质及争议解决机制研讨会–暨第二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上海大学、外交学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理论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了此次仲裁圆桌。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助理研究员毛晓飞主持了开幕式。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最高法院特约咨询员刘敬东研究员致开幕词,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对仲裁圆桌的大力支持,并介绍了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与意义。   上海大学法学院沈四宝教授主持了会议的第一单元。他表示对仲裁圆桌的支持,并回顾了社科院法学所在中国仲裁历史上发挥的作用。 外交学院卢松教授讨论了法律思维中识别与分类的关系,并且就仲裁法中有关于不可仲裁争议的规定进行了分析。仲裁法规定,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而不是行政合同。 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谈及,德国法中的行政合同可以由行政部门的公法机关与私人或社会团体的私法法人来签订。此类合同纠纷解决的关键在于争议的标的物。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陈建副秘书长分析了PPP合同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变迁及其民商事性质。 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谭敬慧主任表示,自己已经处理过几百个PPP合同项目,提出可以根据此类合同的特性使之通过立法成为第三类合同的类型。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认为,要理清PPP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商事合同,需要分清双方之间的关系和一方主体一侧纵深关系,法律的因果关系不能放得太长。此外,还要考虑PPP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吸收民间资本作政府难以完成的事务。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原总法律顾问黄瑞主持了会议的第一单元。她指出,现在有关PPP项目的立法已进入了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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