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李金福、李伟波等人立案侦查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4
摘要:2015年12月27日,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五华县横陂镇叶湖村委干部李金福、李伟波、李秀云、李坤华、李红珍,中共五华县横陂镇党委委员兼武

2015年12月27日,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五华县横陂镇叶湖村委干部李金福、李伟波、李秀云、李坤华、李红珍,中共五华县横陂镇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长张健,横陂镇财政所所长李碧香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同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秀云、李坤华、李红珍、张健、李碧香取保候审,于2015年12月28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金福、李伟波刑事拘留,于2016年1月15日对犯罪嫌疑人张健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经报请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6年1月14日对犯罪嫌疑人李金福、李伟波依法逮捕,于2016年1月25日对犯罪嫌疑人张健依法逮捕。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