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刘承芳寻衅滋事一案获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2
摘要:2016年6月8日,由孟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承芳寻衅滋事一案被孟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6月18日,一审判决生效。

2016年6月8日,由孟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承芳寻衅滋事一案被孟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6月18日,一审判决生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