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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校车超载案件依法获判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9
摘要:近日,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获判。被告人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

近日,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获判。被告人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这是本院办理的首例校车超载类危险驾驶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