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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姜勇、吴健英、陈国贵、董圣犯贪污罪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6
摘要:日前,柳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姜勇、吴健英、陈国贵、董圣犯贪污罪一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

日前,柳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姜勇、吴健英、陈国贵、董圣犯贪污罪一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一、姜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二、吴健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三、陈国贵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四、董圣犯贪污罪,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