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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杂牌法学教师相处_激情燃烧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17
摘要: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法学开始成为显学,文史哲遇冷,于是一些在文史哲领域混不开的教师开始转行为法学教师。法学教师队伍到处充斥着杂牌教师。本世纪初,大学扩招;且依法治国成为一面非常重要的政治旗帜,于是无校不办法学,推动了又一拨文史哲教师转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法学开始成为显学,文史哲遇冷,于是一些在文史哲领域混不开的教师开始转行为法学教师法学教师队伍到处充斥着杂牌教师。本世纪初,大学扩招;且依法治国成为一面非常重要的政治旗帜,于是无校不办法学,推动了又一拨文史哲教师转行法学潮。如今,即使是名牌大学和重点大学,杂牌法学教师也要占到两三成;在一些偏向文史哲的法学学科(比如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这个比例可能更高。这就给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带来一个比较敏感甚或棘手的问题,即如何与杂牌法学教师相处

  在15年漫长的教学科研生涯中,我及我的法学科班出身的朋友、学生、同事、博友常常遇到这个问题,慢慢地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觉得,其中有如下四点是很重要的:

  第一就是宽容。要以同情、宽容的眼光或心胸来看待这些杂牌法学教师,对方是你的同事,你就要尊重他,并尝试着与之友好相处、坦诚相见。即使他们经常在法学常识上闹笑话,而且让你觉得很窝火,很无奈。要知道,在恢复法学招生之时,我们的老师以前也不是学法学的,也是杂牌,而且是“大杂牌”或“杂大牌”,我们能跟他们相处得很好,为什么遇到杂牌法学同事时,就不能好好相处呢?

  第二,要善于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优点和知识上的丰满之处。要知道,既然他们能够成功转型为法学教师,应该多少有点过人之处,学习他们的这点“过人之处”,不是很好吗?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法学——尤其是理论法学,是需要以深厚的文史哲功底作为支撑的,既然杂牌法学教师也是学文史哲出身的,我们为什么不就近向他们好好学习甚或取经呢?

  第三,即使对方对你有言语或行为上的冒犯,也要宽容、谅解对方。要知道,绝大多数冒犯是因为误解,找到误解的原因,成功地破解它,并积极地跟对方沟通,就可以了。万一对方关上了沟通的大门,那就等待时间来证明你的善意和真诚吧。当然,还有一些冒犯是因为自卑,即对方觉得你在出身、知识、成就或其他什么方面比他们优越,心生自卑和不满。对于这种冒犯,我认为是最应该予以宽容的。自己既然比对方高出一个层次,为什么要跟他们计较呢?把计较的时间用在教学科研上,可能收获得更多。

  最后,即使你不认同我上面所说的三点,但如果你认识到在今后很长(至少是十年或十五年),杂牌法学教师仍将占到当代中国法学院教师队伍的三成,那么你就应当现实地对待他们:要么就与之好好相处,要么就远走高飞。但在你走之前,我要告诉,你的下一个人生站点中,难免没有杂牌法学教师;也许,可能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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