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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生落实“微权力”的使用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17-08-22
摘要:时事评论 “实施‘小微权力’清单,杜绝了‘人情低保’。”芜湖县红杨镇六桥村党总支书记崔德良说,过去,村里确实存在过“人情低保”,后来镇里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人情低保”就被制度拦住了。(人民网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权利被放大化、“黑化”,一个
时事评论 “实施‘小微权力’清单,杜绝了‘人情低保’。”芜湖县红杨镇六桥村党总支书记崔德良说,过去,村里确实存在过“人情低保”,后来镇里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人情低保”就被制度拦住了。(人民网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权利被放大化、“黑化”,一个别的人坏了这样一个大的环境。权利其实没有大小之分,不论你的地位是什么,都在把人民的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只有民生得到解决,整个社会才会是真正的国泰民安。如何做到“微权力”呢?“维权力”就像是报道中说的的可以是一个村上干部的行为和工作模式的改变,整个事情就可能发生不一样的结果。这样的权利看似不大,实则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涉群众的切身利益。“小微权力”一旦“越轨”,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最终群众里受损,是以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为代价的,给群众的痛感更直接、更强烈。“微权力”最好的实施层面就是乡镇和村级管理层,他们是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最直接的组织。要如何保证民生的繁盛,就是一个长久的问题,并不是用一朝一夕就完成的。“维权力”的实施是很重要的,这就要求我们各个层面都要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主题,切实为保障民生问题做好把关。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落实好责任,让干部为人民群众办事,保证干群关系变融洽了。作者:萝莉工作单位:安昌镇
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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