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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人品确实不行,但他不要脸成功了

来源:默夫vm 作者:默夫vm 发布时间:2017-08-23
摘要:不写不快 一根筋式的逻辑 郭敬明这个人充满槽点郭敬明这个人充满槽点,关于他的任何坏消息都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G点,但我们不能就此丢掉了自己本来拥有的判断力,而利用他的身体缺陷来讽刺就LOW到极点了郭敬明人品确实不行,他文章抄袭,他电影低俗,他无节操
不写不快 一根筋式的逻辑 郭敬明这个人充满槽点郭敬明这个人充满槽点,关于他的任何坏消息都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G点,但我们不能就此丢掉了自己本来拥有的判断力,而利用他的身体缺陷来讽刺就LOW到极点了郭敬明人品确实不行,他文章抄袭,他电影低俗,他无节操炒作,他不要脸但成功了,拥有强大的资本支撑,是个强者郭敬明公司旗下的一位男作家发微博长文,痛斥了郭敬明的性骚扰行为。这事儿一下子搞得挺火热。这个年代,若是上司骚扰一下女下属,也没什么热度可言了。即使男上司骚扰男下属,也热度不大。但是,这次的霸道总裁,竟然是经常被大家戏谑为四娘的知名作家。在爆料中,郭敬明这么主动,一时间,总让老马觉得,这是抹黑小郭?这明显是拔高郭敬明的形象嘛。 而这位男作家对性骚扰的细节,好像说的也不多,不过是一起出去宣传新书的时候,郭敬明非得跟他睡一间房,睡在一起之后,还摸他的手。当然,最后在男作家义正言辞地拒绝下,小郭没有得逞。这篇爆料显然没有拿出足够有力的东西来。最大尺度,也不过是摸摸手。 郭敬明的回应就显得非常成熟,清者自清,交给律师处理。多一个字都不说。 真交给律师处理,我觉得吃亏的肯定是那位男作家。因为如果他只有自己爆料文章中的那一点所谓的性骚扰的话,一是能否构成骚扰的问题,二是如何自证存在(谁指出谁举证)。但是,无论最后的官司结局如何,郭敬明算是被正式打上了骚扰男下属的标签。 今天一天,我见不少媒体人挖了不少猛料,甚至于把小郭跟其他男明星的事情都有鼻子有眼睛的说出来了。这是极其可怕的事情,若是郭敬明把挖掘猛料的这些媒体人一起送上法庭,真够大伙喝一壶的了。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我们竟然有媒体人开始嘲讽起这种生理上的取向来。 这个嘲讽取向的问题,就是大问题了。关于生理取向问题,世界各地应该都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了,尊重生理取向,异性与同性都应该得到保护。这次的事件,郭敬明有点墙倒众人推的味道。面对这样的事实,我倒是想起严歌苓创作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剧情来。 《芳华》这部电影国庆节才会上映,但严歌苓的同名小说已经开始卖了。我比大伙略微早读到了一点。《芳华》讲的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成都某文工团的故事。男主角刘峰是一个活雷锋,乐于助人,出身贫苦的山东农村,对自己能做文艺兵十分感谢组织,所以,处处帮助他人。 而他悄悄的喜欢林丁丁这个文工团的女孩子,所以,总是处处帮助她,等待她能向自己一样,成为组织里的一份子,能够积极进步。终于等到了林丁丁正式加入了我们伟大的组织团体。活雷锋刘峰把林丁丁约到了一个打家具的小黑屋,向林丁丁表白了。 谁知道,林丁丁并没有接受他,而是选择回避。刘峰以为林丁丁只是腼腆,便一把抱住她。谁知,林丁丁喊了救命,跑了出去。这句救命,让问题变得严重了。一场表白,变成了耍流氓。组织上开始对刘峰展开批斗。 这场批斗以每个人都要批判刘峰开始,以最终将刘峰下放伐木连结束。大家用尽了一切羞辱的办法,对曾经对自己活雷锋一样帮助的刘峰展开攻击,恶毒至极。心灰意冷的刘峰,最终在伐木连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上了前线,并且在自己中弹的前提下,坚持将弹药车指挥到前线去,然后才去的医院。刘峰成了战斗英雄,却对英雄形象默然了。越战胜利之后,刘峰退伍回了山东老家,从此没落至死。 严歌苓不厌其烦地讲了刘峰的后半生。极尽悲惨。她认为,刘峰后半生的悲惨,实际上都是那一摸后的批判造成的,因为我们大家对“性骚扰”这事儿极尽非人的批判,最终把刘峰搞成了废人。而冯小刚拍摄的《芳华》,也是根据严歌苓的这本小说而来,大略的剧情,就是删除了刘峰的后半生悲惨,只展现文工团生活,表白失败,骚扰被批判,怒上前线被打断了胳膊等。 其实,《芳华》真正的价值正在于,思考我们这个民族为何对性这个东西这么具备想象力,而这种想象力又为何具备如此之大的杀伤力。刘峰对林丁丁,是一摸。而郭敬明,可能对那位男作家,也许也只是一摸。两个人,处于两个不同的时代,却都因为这有的没的被“搞臭了”。当然,小说《芳华》并非优秀作品,我找机会跟大伙细致聊聊。 我一直认为,“性骚扰”这个,只能算是私事儿,最好在私德范畴内去解决。男作家如果对郭敬明的行为有不满,可以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这也是最正确的方式。而我们外人,则尽可能地不要介入到这件事情中去,不是当事人,知道的东西又十分有限,所有的口诛笔伐,不过是把自己的简单甚至有害的思维模式暴露出来罢了。 好在,时代也确实进步的一丁点,虽然我们依旧对性与骚扰怀着一万分的热情,但终究这种热情很难杀人了,郭敬明大抵不会因为一个男作家说他性骚扰便寻死觅活了。但我觉得,时代的这一丁点的宽和,还不够,当我们不再对这种窥私一样的玩意感兴趣的时候,当我们把更多的视野还原到公德上的时候,我们这个民族才会更成熟。马庆云郭敬明人品确实不行,他文章抄袭,他电影低俗,他无节操炒作,他不要脸但成功了,拥有强大的资本支撑,是个强者这两天性侵话题,绝对高热度,十大热门,从南京幼童事件,到驾校司机性骚扰,再郭敬明性侵旗下写手……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看来这个世界,符合大家胃口的破事太多,就像韭菜一茬一茬地长,爱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实在也胃里的酸液喷不过来啊!但没过几天,世界又会白茫茫一片的! 有人问及我对敦敬明性侵事件的看法。众所周知,观鉴君贾也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所以我会谨慎的回答:这个事是不是真的我不确定,但是,即使是真的,我也不奇怪。我相信你能懂的,毕竟我是个谨慎的人!另外我要声明:我绝对不会因为郭敬明抄袭了,所以就要一路黑他到底,他一天不为抄袭道歉,就要黑他一天,黑他个子矮,黑他是GAY!这根本不符合我历来的风格! 一、辣了眼睛,又辣了脑子 郭敬明性侵事件,经过舆论的极速发酵,幻化出斑斓的色彩,已不是件辣眼睛的事,而是件辣脑子的事。 像郭敬明这等槽点极其丰富的人,“人设”方面素来是失控的,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杰出典范,给文坛带来抄袭之风,给影视圈带来浮夸之风……人品早就臭不可闻了,黑他自然是网络舆论的“政治正确”的事,对于他的烂事,大家都是喜大普奔的,放鞭炮庆祝的。 问题是,如此严肃性的“性侵话题”,在一帮人爱热闹不嫌事大的围观下,画风已变,纷纷拿他的身体缺陷来说事,简直集体高潮了,网络间的段子,已经满天飞了,且不说“小明与大明捡肥皂”的旧梗,新梗也已经新鲜出炉了,比如“小四赚钱,除了养家,还要糊口”、“四爷可是导演界,作家界,生意界!唯一可以站着口人的男人”、“小小的身体大大的梦想”……还有诸如“迷你攻”、“泰迪攻”、 “吉娃娃攻”等等新“世说新语”、新“看图说话”华丽丽地诞生了一大波。 看得我都不怀好意地笑了,而且笑抽了,恍惚间,嗅到了郭敬明性侵透出的一丝丝“励志”的味道。 郭敬明性侵事件引发网络集体狂欢,是可以理解的。人们对于自己讨厌的人,更愿意相信发生在他身上的坏信息,并且主动地杜撰出无数花边新闻来增添事件的狗血性。 此情此景,笔者不禁想《乌合之众》中经典的一段: “群众从未渴望过真理,他们对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牺牲品。” 一时间,因为郭敬明性侵事件,大家纷纷搜索起郭敬明旗下的明星、写手们。 陈学冬、朱梓骁等明星无一幸免,而且网民们自行脑补出一万个画面,个个不忍直视,反正人人喜欢狗血的,也不妨再往里面添油加醋了。特别是朱骁被拉出来脱肛鞭尸,冷嘲热讽狠狠地被人带了一波,眼前瞬间浮现GV了一般。 而郭敬明旗下的各个作者的各种事迹纷纷被翻爆了,笛安婚内出轨、落落隐居、安东尼是gay、hansey得了艾滋、七堇年抑郁过……这群作者的生活简直比他们写的书还狗血啊! 说来说去,郭敬明在自我的人设管控方面太差,文章抄袭,电影浮夸,已经让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的。关注他的人,并不是真喜欢他的作品,而是坐等看他的笑话。 二、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 郭敬明的性取向,我真不关心,也不在意,更无权干涉的。 爆料人李枫说郭敬明性侵,因性侵这事,并不是能随口说说的,毕竟还挂着“法律”的标签,那是要判刑的,所以必须得留下实锤的内容,比如薅下郭敬明的体毛给媒体看,做个DNA什么的;比如录下一段郭敬明的不雅视频给警方,成为呈堂证供……不能空口白牙地写上几句,就定性为性侵了,谁知道李枫是在脑补写实验体小说呢,还是在血口喷人搞无节操炒作? 但是,大家面对李枫的“爆料”,都不愿意等待真相了,迫不及待地站队,都清一色地力挺起李枫。这种做法确实令人感到有些“奶义务”了,“图样图森破”的。 现在仅仅只有爆料人李枫的一面之辞,更何况,这篇爆料的小黄文,各种语焉不详啊,事件没头没脑,还是2008年的老黄历,而且根本没有相互印证的细节,感觉是一次简单的“求欢不成功”,散发出浓浓的“菊花无语,下自秋残”的哀怨,深度吻合郭敬明团队写手的水平,质量堪忧,应该给“差评”的。 就事论事,以此小黄文的内容,定性郭敬明性骚扰或许勉强沾得上边,但说他性侵还差着八丈远呢,是不应该如此上纲上线的。 是的,郭敬明人品确实不行,他文章抄袭,他电影低俗,他无节操炒作,他不要脸但成功了,拥有强大的资本支撑,是个强者。而李枫在他面前相形见绌,就是个弱者,所以朴素的正义感,让我们直接相信没有实锤证据的弱者了? 但这种逻辑恰恰是可笑至极的。 就因为他是郭敬明,所以黑他是政治正确了;就因为他是郭敬明,所以李枫的一面之辞也要举双手赞成了;就因为他是郭敬明,所以性侵的事就确有其事了…… 这种一根筋式的逻辑想想都可怕的,典型的没脑子只有脊髓的思维。什么时候大家的一厢情愿也成为呈堂证供了? 这不是典型的舆论审判了吗?黑人也要按基本法的吧? 诚然,郭敬明风评是不好,是很大的事实,谁看谁不顺眼,但一码事归一码事,抄袭是抄袭,性侵是性侵。他抄袭是不好,但性侵还没落下实锤前,就把流言当事实,带节奏硬说他做了,或者制造一个又一个抖机灵的段子,这似乎不太好吧?毕竟孔老夫子教诲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郭敬明到底有没有性侵,有没有更多被性侵的人(李枫说五人啊)站出为李枫发声?李枫能不能给出更有力量的证据?人证物证,一起提供,让证据来说话,这样才能真相大白的,也利于大家能明辨是非。 现在郭敬明已回应称“纯属捏造,已让律师处理”。我认为,公道自在人心,没有盖棺定论之前,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坐等实锤的内容,这才正确的围观姿势。 是真是假,一切法庭上见! 结语 郭敬明性侵事件,我们还是要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仅凭一面之词群起而攻之。什么是法治原则?我给大家一个最朴素的答案:就事论事。 虽然郭敬明这个人充满槽点,关于他的任何坏消息都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G点,但我们不能就此丢掉了自己本来拥有的判断力,而利用他的身体缺陷来讽刺就LOW到极点了。 微信公众号:meiriguanjian
责任编辑:默夫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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