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变色笔

来源:四剑斋 作者:四剑斋 发布时间:2017-08-25
摘要:墨海尘香 变色笔;阅读;法哲学;检察工作;浙检大讲堂 (演讲照片)??????????????? ??变色笔不是一支笔,而是一种阅读习惯。记得我在西南政法大学读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时候,阅读西方法哲学经典是入门必修课,不过这种书晦涩难懂,即便是其中的人名,也
墨海尘香 变色笔;阅读;法哲学;检察工作;浙检大讲堂 (演讲照片)??????????????? ??变色笔不是一支笔,而是一种阅读习惯。记得我在西南政法大学读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时候,阅读西方法哲学经典是入门必修课,不过这种书晦涩难懂,即便是其中的人名,也足以记得你抓狂。比如古希腊智者派代表人物色拉叙马霍斯、普罗塔高勒斯、卡尔科内斯等,这三位就花费了我很的长时间,更别提能够记住并区分得清各流派代表人物的基本观点、争议焦点,流派在传承发展中的知识增量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坚持了邓正来先生当时所提倡的“比慢”与“较真”的读书方法,也就是我这里所说的“变色笔”了。一般来说,一本书我要读五遍的:第一遍大概了解书的内容,用黑色的签字笔划出重点,第二遍再次细读书的内容,理清结构与主题,用红色的签字笔划出这一编看出的重点,第三遍阅读完全书后,用绿色彩笔标出书中我认为重要的句子,第四遍用黄色彩笔标出书中我认为最为亮点的言论,第五遍就用着重号标出书中的关键词和经典句……以此类推,每一遍阅读,都会留下不同的印迹,再加上书前书后、页角页眉的个人批注心得等,以至于一段时间后,这本书中的很多页都变成了“大花脸”。这种阅读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当我们讨论一些问题时,会情不自禁的迸出一些思想火花。比如在讨论一些理论问题时,我会想起休谟的“分离命题”、康德的“绝对命令”,会想起“拉德布鲁赫公式”、“科斯定理”,会想起哈特与富勒的论战,会想起德沃金的“法律帝国”、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诺奇克的“最小国家”,会想起伯尔曼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会想起博登海默的“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会想起霍姆斯的“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会想起波斯纳的“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其代价。” 这些理论知识对于检察工作也有很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记得刚参加工作时写过一个能动检察的课题,我当时就是以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为背景,结合转型中国的基本国情进行分析的,又结合乌尔里希·贝克、安东尼·吉登斯和斯科特·拉什等学者基于“反思现代性”思维提出的“全球治理”主张,对司法权能与司法制度的运行架构和运作模式做了探讨。后来这篇文章在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层面多次获奖。记得去年,在一次“香山思辨”读书会上,我与大家分享了经济学巨侠熊秉元教授的法律经济学理论,后来,很多同事都觉得这一理论非常具有实用性和启发性,也就慢慢吸收、接纳了这些知识。现如今,法律经济学,已成为规范法学之外,指导我们司法办案的又一理论利器。可以这样说,正是这些理论知识,为我们的检察工作实践源源不断的注入了新的理论活水,也开拓了我们的视野,也积累了我们的经验!“变色笔”这种阅读方式现在我仍在坚持,它所代表的耐心、匠心、细心,时至今日,我仍然作为自己工作、生活、求知的生命品格之所向!
责任编辑:四剑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