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40104/65931.html">法制办
近年来,在20140104/67465.html">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十届四次会议关于“法治湖北”建设重大战略部署,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加快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法制保障。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报送改革亮点、改革思路的通知》,近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了2014年度改革发展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深化改革意见为契机,紧扣“法治湖北”、“法治政府”主题,把握机遇,凝聚共识,克难攻坚,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竞进提质、升级提能,为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贡献。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推动出台《湖北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13—2017年)》,明确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明方向。
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按照《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会,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措施。
以开展“联基层办实事”活动为抓手,推动解决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短板”问题,探索采取办领导分片包干方式,通过几年时间全面覆盖全省各县市区,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竞进提质、升级提能。
三、扩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总体部署和我省“五个湖北”建设目标,紧扣“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体思路,科学确立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法,提高立法及时性和针对性,完善政府规章体系,为全省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开门立法,增加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探索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立法新途径,推动公众参与立法常态化,注重倾听基层、弱势群体、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声音,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适当采用委托起草、联合起草等方式,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专家学者资源优势,完善立法听证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把调研会、座谈会延伸到基层,直接听取一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意见,对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重点评估,反复论证,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学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四、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围绕深化改革要求,立足我省发展实际,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修订或废止,确保与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在开展清理的同时,组织实施立法后评估,对规章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协调性等指标进行评价,为规章修改和完善提供事实数据和实证依据,逐步实现评估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使每个权力事项、每个事项办理流程群众都能看得懂,知道找谁办、怎么办,需什么条件、多长时间、哪些程序等一目了然,营造“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行执法程序,开展“人民满意站所”评选。
四是建立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扩大细化量化由裁量权工作的覆盖面,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六、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修订《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七、改革行政复议体制
一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注重实地走访调查,充分核实证据,发挥行政复议专家作用,修订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对重大、复杂案件运用听证方式审理,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让每个行政相对人都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共性问题研究,针对问题突出领域,向有关政府和部门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以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试点为契机,推动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简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功能作用。
三是指导武汉城市圈各市落实《武汉城市圈共同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作协议》,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沟通协调、交流互动、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专家资源共享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武汉城市圈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推动鄂西圈建立行政复议合作机制,实现以圈带面,促进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发展。
八、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推动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奠定基础。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培训
继续开展2014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推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教学内容,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实现全省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奠定基础。(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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