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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4-02
摘要:青海新闻网 4月1日,(青海)省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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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青海)省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海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实施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省委政法委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并实施。

  据发布会通报,《实施意见》包括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及工作原则、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能力,加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保障等5个部分。

  《实施意见》指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事关党执政地位巩固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切实把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尊重司法的良好氛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的根本好转。

  《实施意见》强调,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总体思路是: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实施意见》提出,要依法实行诉访分离。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施意见》要求,要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对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经复议、复核、审理,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弥补瑕疵。

  《实施意见》明确,要依法规范办理流程。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健全案件办理流程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实施意见》强调,要依法完善退出机制。对法律问题处理到位、法律程序穷尽后由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就是终结结论。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实施意见》要求,要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对因执法问题给当事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依法纠错、补偿;对刑事案件丧失破案条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能到位,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民事执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交通肇事等民事侵权行为无法获得赔偿,造成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司法救助。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规范执法行为,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能够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记者 陈文渊)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