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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6-26
摘要: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斌 自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以来,吉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强化刑罚执行意识、依法依规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确保全省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实施。截至今年3月,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万余人,解除矫正近2.3万人,再犯罪率为0.06%,始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斌 自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以来,吉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强化刑罚执行意识、依法依规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确保全省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实施。截至今年3月,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万余人,解除矫正近2.3万人,再犯罪率为0.06%,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据介绍,吉林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意识,注意把握社区矫正非监禁特征,严格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在科学矫正、教育帮扶同时,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符合警告条件的,及时给予警告;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条件的,及时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坚决依法提请收监。2012年以来,因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管规定,有399人次受到警告或治安处罚处分,有55人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66人被撤销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同时,吉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强化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刑法修正案(八)、新刑事诉讼法以及“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后,吉林司法行政机关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印发省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禁止令施行后,吉林省司法厅认真收集相关案例,就禁止令的监督执行、违规核实取证、实施处罚等环节开展调研座谈和交流经验,确保禁止令执行落到实处。
  在强化责任风险意识方面,吉林省司法厅始终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树立履责重于行权观念,通过队伍教育培训,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理念和公正廉洁执法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队伍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在今年开展的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吉林司法厅提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实行“首接负责制”,建立“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