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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作弊案宣判 五名被告人分获刑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正义网 由四川省富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唐某、赵某、杨某某、曾某某利用手机彩信、短信、QQ等进行高考作弊的跨省大案,经富顺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日前作出一审宣判,五名被告人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 案发:无线电检测到考点有人作弊 2011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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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富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唐某、赵某、杨某某、曾某某利用手机彩信、短信、QQ等进行高考作弊的跨省大案,经富顺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日前作出一审宣判五名被告人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 

  案发:无线电检测到考点有人作弊 

  2011年6月7日是高考第一天,市无线电监测站工作人员检测到富顺县考点有人用无线电传输设备传输高考题答案,便会同考点执勤民警,在富顺县某中学附近楼房里将正在传输高考试题答案的杨某某抓获,缴获正在工作的无线电发射机和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相继将涉案的何某某等多个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年7月7日侦查终结此案,7月14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五名嫌疑人,随后,经检察机关审查并提起公诉。 

  真相:12名高考生涉案 

  富顺县公安机关经过近30天的顺藤摸瓜,内查外调,获取了充分证据,查明了案情真相。参与这次作弊买卖答案的共有12人,全案涉案人员共18人。其主要案情是:2011年高考前,万源某中学2011高三应届毕业生陈某因成绩不好,产生高考作弊的念头,便与朋友徐某商定,由陈某用手机将高考试题拍照后发送出考场,徐某找人做题。随后,徐某在网上找到北京某高校大学生何某某,由何做答案,徐付1万元购买,答案由何传到徐QQ。 

  曾某某等人在网络上得知有人买卖高考答案后,便商定共同出资5千元向赵某买卖答案,由各自转卖给6名考生。2011年5月底,曾某某等人将买到的无线电接收设备和发射机送到富顺存放。6月2日,曾某某等人先后与6名考生见面将接收设备交到考生手中,并告知第一科考完后只要答案正确就付钱。 

  审判:非法获取国家秘密5人获刑 

  2011年12月30日,富顺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国徽高悬,座无虚席。何某某等5人在法警的看押下,垂头丧气地呆立在被告席上。法庭听取公诉人指控、庭审质证、公开论辩、被告陈述后确认:2011年高考期间,万源考生陈某等利用手机将高考试题拍照后,发送给北京某高校学生何某做题,何某将试题答案通过QQ传出,再利用手机彩信、短信、QQ功能发送答案给买试题的考生,同时,何某又通过网络向外出售高考答案,经唐某、赵某、杨某某等人层层转卖高考试牟利,何某某从中牟利数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唐某、赵某、杨某某、曾某某等五人采取窃取、收买的手段,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遂依法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唐某、赵某、杨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零十五天。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