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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一二审败诉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6
摘要:人民法院报 宋祖德一二审败诉 2008年10月,在著名导演谢晋不幸身故后,“大嘴”宋祖德与其所谓证人刘信达几次三番在博客以及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谢晋之死予以恶意污蔑,谢晋遗孀徐大雯一纸诉状告上静安区法院,要求宋祖德、刘信达立即停止侵害,撤销其在各门户
人民法院报


宋祖德一二审败诉
 
 
  2008年10月,在著名导演谢晋不幸身故后,“大嘴”宋祖德与其所谓证人刘信达几次三番在博客以及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谢晋之死予以恶意污蔑,谢晋遗孀徐大雯一纸诉状告上静安区法院,要求宋祖德、刘信达立即停止侵害,撤销其在各门户网站博客上的侵权文章并在相关媒体的醒目位置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公开声明,赔偿各种损失50万元。

  2009年12月25日,静安区法院就谢晋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如下:被告宋祖德、刘信达除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侵害外,需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在4家门户网站首页及全国6家报纸醒目位置刊登向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法院还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28万余元。宋祖德、刘信达认为法院确认博客文章是他俩所为缺乏依据,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2月1日,上海二中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