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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绝命毒师”:药企老总制毒14吨获赃600万(3)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29
摘要:周建中称,在本案供述中,他们从未提到商量生产的就是“安眠酮”,只提到过“老甲”。龚锐供述提到过安眠酮是他的孤证。他们主观上仅认识到其行为违规不违法,并没有认识到已构成犯罪。据龚锐的供述,罗国本只知道

周建中称,在本案供述中,他们从未提到商量生产的就是“安眠酮”,只提到过“老甲”。龚锐供述提到过安眠酮是他的孤证。他们主观上仅认识到其行为违规不违法,并没有认识到已构成犯罪。据龚锐的供述,罗国本只知道“老甲”现在大陆已不让随便生产,即使被查获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罗固本则供述,罗国本曾说“小油有点沾毒了”,“小油比老甲更严重”。这些都证明罗国本并不确定委托生产的是毒品和制毒物品。

爱慕虚荣,“要面子”害了他

多数熟识罗国本的人,认为是“要面子和吹牛”害了他。

其友人称,罗的人缘极好,是一个极好面子的人,与朋友们聊天,他常常是“没有不知道的”。而在遇上朋友的请托时,他不管办到办不到,常常是一口应承。

友人们猜测,境外毒枭“阿忠”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让罗国本“稀里糊涂”地参与了制毒。罗国本的独子也如此认为,他坚信父亲是被人欺骗利用了。他说,父亲并不缺钱,确有爱慕虚荣的一面。

辩护人周建中认为,本案罗国本被改判为死缓,也说明了新型毒品安眠酮存在不易辨别的特殊性质。新型毒品中有不少本身是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与非管制的一般精神类药品的区别较小,普通公众因不具备专业知识,很难区分。

漏洞百出,药企监管敲响警钟

此案令人唏嘘的是,涉案的两家药企均称不知道生产的是毒品。同时,安眠酮主要原料邻氨基苯甲酸属于监管的重要制毒原材料,涉案药企在监管部门申报后,顺利得到批准购买,在具体生产环节中也没有受到跟踪监管,最后导致安眠酮毒品出笼。

案发后,宜宾某药企公司技术总监冉刚也被追究刑责。

供述中,冉刚认为罗国本提供的所谓“6-羟基喹诺酮”合成路线,理论上是可行的,没想到生产出来的竟是毒品安眠酮。冉刚解释,比如,对方提供的合成路线图是5+5=10,他们购买的1号原料“领氨基苯甲酸”是5,对方提供的2号原料却不是5了,变换成了3,那么用同样的加法,答案就是8而不是10了,他们药企生产就是负责做加法,但对方提供的一个加数不是告诉他们的数,得到的答案自然就不是原来的结果了。

这起全国最大的安眠酮毒品案,给药企们敲响了警钟。

华西都市报记者 罗道海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