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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还有多少“硬骨头”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2
摘要: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舆论纷纷聚焦先行先试的上海司法改革。这一改革自去年7月启动以来,多项制度破冰,亮点频频。无论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舆论纷纷聚焦先行先试的上海司法改革。这一改革自去年7月启动以来,多项制度破冰,亮点频频。无论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还是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探索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上述5项改革都是前所未有的突破,几乎每一项改革都会触及现有利益格局调整,难啃的“硬骨头”不少。仅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历经34稿,足见改革之难。根据改革方案,上海将用5年时间逐步完善上述5项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那么,在未来4年多时间里,上海司法改革还将面临哪些挑战?

司法辅助人员数如何与法官、检察官匹配?

根据上海司法改革方案,法院、检察院建立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其分别占队伍总数的33%、52%、15%。

据了解,这个比例是综合了受理案件数、辖区常驻人口数,以及实际在审判、办案岗位上的法官、检察官人数,并充分考虑现有法官、检察官人员结构状况,经过复杂测算出来的。该比例既考虑到改革的需要,也有稳定司法队伍的利益平衡。

根据上述员额比例,平均1名法官(检察官)配备不上1名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要让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还应相对减少法官、检察官员额,增加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的员额。”一位处于司法改革前沿人士说。

法官、检察官少了,“案多人少”矛盾如何解决?案多人少并不能一味靠增加法官、检察官数量来解决。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看来,“案多人少”矛盾很大程度上是由管理运行机制造成的,“多种原因导致我们案件处理拖沓,甚至包括来自外部因素的干扰。”

事实上,上海司改试点法院、检察院半年来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改革试验表明,通过优化人员结构、精确划分职能,改变逐级上报、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逐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办案效率都大大提升。

有专业人士指出,要继续提高办案效率,还要继续优化人员结构,科学分类管理,使法官、检察官从繁冗、琐碎的程序性事务或非审判事务中解脱出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1:1:1的配置,仍然不能反映法官主导审判、专注裁决的作用,“既然给了法官极大的职权,就要配置与其职权相匹配的人员。应加大辅助人员配置,让法官更专注于分析裁判。”

从上海目前改革推进情况来看,将法官、检察官员额分别从现有的49%、71%压缩到33%,已十分不易。要调整人员分类管理的员额比例,还需要改革空间和时间。业内人士表示,或可借鉴此前上海一些基层法院的做法,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将一些专业性不强的司法辅助工作外包。

如何稳定法官、检察官助理队伍?

2014年9月5日,新中国首批289名法官、检察官助理在上海产生。设置法官、检察官助理岗位,是此次上海司法改革的创新。法官、检察官助理属于司法辅助人员序列,是构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重要元素,对司法改革意义重大。

据了解,上海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选任标准不低。他们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通过上海市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并且经所在法院、检察院试用期考核合格。过五关斩六将进入法院、检察院,他们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自然也有不小期待。

上海改革方案考虑到了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职业发展。改革后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其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5年,就可以参加法官、检察官选任,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同时在职务晋级、薪资保障上,也有单独设计。

但值得注意的是,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法官、检察官的准入门槛提高。未来如果再调低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加大法官、检察官助理比例,这意味着,法官、检察官遴选竟争将变得更加激烈。并不是100%的法官、检察官助理最终一定能晋升到法官、检察官。要吸引年轻人乐于从事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业,除了要构建一套符合这一职务的职业保障制度,引导大家对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业的准确认知,引导观点之变显得尤为迫切。

如何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

2014年12月13日,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15名委员当中,包括7名专门委员和8位专家委员。

据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教生介绍,该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遴选法官、检察官;二是对高级别的法官、检察官择优选升;三是对法官、检察官严重违纪行为组织核查、认定责任,提出惩戒意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也表示,要保证法官队伍的高质量,就要破除法官终身制,建立退出机制,避免拿着高工资不干活。据了解,目前,上海高院正草拟《上海法院法官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办案业绩、廉洁自律、职业操守等,考核不合格,将退出法官队伍。

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加大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管理、惩戒是题中之义,但什么样的行为将受到惩戒?该有谁来惩戒?惩戒程序如何?如何建立一套公开公正的惩戒程序,既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的惩戒,又能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申诉的权利?考验着改革者们的智慧。

如何提升法官、检察官职业尊荣感?

近年来,法官流失严重,引发社会深切关注。法官流失有多种原因,薪资收入不高、职业尊荣感缺失是主要原因。

此轮上海司法改革已探索建立起法官、检察官单独职业序列的配套薪酬制度。“法官、检察官的薪资肯定会有相当的增幅,但这个收入恐怕仍然无法与律师行业、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相比。”一位从事司法改人士说。

“律师行业的收入差距较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上海律师行业人均年业务收入约50万元,扣除一半左右的运行成本,年均利润约25万元。而去年全国律师行业27万名律师,人均业务收入也只有20万元左右。当然,做得好的律师年收入也有过百万甚至500万。”

“其实,在许多法官、检察官,他们更看重的是职业价值感、尊荣感。”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说。

法院、检察院的社会地位决定了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价值感、尊荣感。“上海司法改革在‘去行政化’上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和突破值得推广。”孙宪忠说,“但从我的调研情况看,民众对改革的期待,更多是国家整体治理权力对法院裁判权的尊重不够,导致了法院裁判过程和结果,都未得到足够尊重和保障。”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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