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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杨姣姣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4
摘要: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

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原文如下:

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并详细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可批复材料以及各类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78份;对事件当事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共27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制作了8万余字的调查询问笔录;查阅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东北虎饲养、习性等大量文献资料。调查组还邀请了动物学、医学和旅游方面的专家,成立2个专家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在综合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专家组意见等证据的基础上,查明了事发经过,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概况

1.工商登记情况。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于1998年3月16日登记成立。住所地为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岔道村水泉沟;注册资本29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野生动物繁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观赏、养殖,旅游项目开发等。

2. 相关审批情况。(1)1997年12月3日,延庆县计划委员会批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项目建设。(2)1998年7月27日,国家林业局、北京市林业局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明确规定该公司必须接受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3)2007年10月9日,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该景区为AAA级旅游景区;2010年4月23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该景区为AAA级旅游景区。(4)2002年4月17日,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开设自驾游游览项目(国家未设立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行政审批,行业没有相关标准)。

3. 园区安全警示牌及监控情况。(1)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共设置安全警示牌135块,指示牌167块。警示牌内容:动物散放、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严禁下车;您已驶入猛兽区、请关好车门窗,谨慎驾驶;珍爱生命、严禁下车等。事发地东北虎园入口安全门上设置安全警示牌1块,园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11块(分布于游览线路沿途两侧间距30-100米不等的醒目位置),指示牌7块。(2)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安装监控摄像头106个,其中东北虎园东北门、西北门各有1个监控摄像头,运行良好。

(二)事发东北虎园概况

1.事发现场情况。东北虎园位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东临孟加拉虎园,北临非洲狮园,猛兽区的各园之间用两道安全门隔离。东北虎园由散放区和虎舍两部分组成,其中虎舍又分为室外天井和室内关虎铁笼两部分。该园区游览路线呈U形,全长约700米。园区东北门为入口,西北门为出口,安全门开关由2名工作人员控制。园内配备2辆巡逻车。事发地距出口19米,为一条宽6米的南北向柏油路,道路西侧是净高9米、坡度为40—60度的土坡,坡顶紧挨虎舍东墙。

2.东北虎园内东北虎情况。东北虎园共有东北虎12只,按照族群分两批进行放养,17时左右收笼喂食。事发当日3只虎放于散放区供游人参观,7只虎放于虎舍室外天井中,另有1只母虎和1只幼虎在虎舍铁笼内。本次事件涉及的3只东北虎为同父异母的中年公虎,身体状况良好,喂食正常。

3.日常收虎程序。(1)东北虎园区安全门岗工作人员确认园区无游览车辆后,通知东北虎舍饲养员和巡逻车收虎;(2)饲养员打开虎舍吊门,巡逻车拉响警报、轰响油门将天井内的虎陆续驱赶入虎舍铁笼,关闭吊门;(3)饲养员确认天井内的虎入笼后,巡逻车开至园区散放区,拉响警报、轰响油门将散放的虎赶往虎舍天井,虎陆续进入虎舍。

二、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

(一)事件发生经过

2016年7月23日下午14时许,赵某驾驶一辆白色大众速腾小客车(以下简称速腾车),载着其夫刘某、其母周某和其子(2周岁)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览。刘某在正门南侧彩钢大棚处的一次检票口购买了3张成人门票和1张自驾车门票。检票人员口头陆续告知了包括赵某一家在内的自驾车游客进入猛兽区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等相关注意事项,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严禁开窗,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严禁携带宠物,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酒后、心脏病者驾驶),赵某还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该协议载有“严禁下车”等相关内容。14时17分该车通过二次检票口开始游览。据赵某、刘某陈述,行车游览至可下车参观的野性天地游览园时,速腾车由赵某换为刘某驾驶;14时56分该车与另外两辆自驾游车先后从入口进入东北虎园。

15时00分07秒—33秒,刘某将车停在距东北虎园西北门出口19米左右柏油路中间,赵某从副驾驶位置下车,向车头前方绕行。位于速腾车右前方约13米的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发现赵某下车,立即用车载高音喇叭警示喊话要求其上车。同时,速腾车左后方的两辆自驾车按响车喇叭进行警示。随后赵某绕到速腾车主驾驶车门外,并侧身向车尾方向张望。此时,位于速腾车西侧约13米平台上的第一只虎窜至赵某身后,咬住其背部,并拖回该平台,该平台的另一只虎撕咬赵某面部右侧。刘某下车,向前追赶几步又返回。15时00分32秒,周某打开左后车门与刘某追至该平台坡下。15时00分33秒,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拉响警报冲上柏油路,对虎进行驱赶。同时用对讲机呼叫标号为8号的巡逻车进行支援。

周某上至该平台,用右手拍击虎,被该平台其中一只虎咬到背部右侧。此时,距该平台西南侧约8米的第三只虎冲过来咬住周某左枕部并甩头,周某停止挣扎。

(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

责任编辑:杨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