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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司法行政全面开启“智慧法务”新格局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5
摘要: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这一总目标,2013年,江苏省司法厅着力建设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其中,“2”是指两大应用平台:外网的12348公共服务平台、内网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平台;“1”是指信息流转协同中心

  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这一总目标,2013年,江苏省司法厅着力建设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其中,“2”是指两大应用平台:外网的12348公共服务平台、内网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平台;“1”是指信息流转协同中心,是两大应用平台互联互通的桥梁,也是内外网信息流转的中枢;“N”是指在两大应用平台上运行的若干业务和管理系统。目前平台已具备了数据汇聚、业务集成、智能分析、研判处置、工作监管等核心功能,在全系统推动形成了信息主导、上下一体、统一调度、扁平指挥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

  今年8月18日,江苏省司法厅举行一体化智能平台研讨暨大数据研究中心成立会议,中国法学会、国家行政学院、南京大学、法制日报社、中国擎天软件科技集团、阿里巴巴集团、司法部信息中心、山东省司法厅信息中心、江西省司法厅信息中心以及平台一线应用单位人员等济济一堂,畅所欲言,深入研讨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的应用成效。各位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具有领先水平,极具推广价值。会上,江苏省司法厅还联合擎天科技集团、阿里云、法制网,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成立首家“司法行政大数据研究中心”,继续深化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推动平台向云端延伸,着力构建江苏司法行政“智慧法务云”。

  今天,本报特将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发言做一摘登,以飨读者。

着力深化江苏特色信息化发展之路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

江苏司法行政全面开启“智慧法务”新格局

近年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成了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信息化发展之路。我认为,平台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体现了先进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整体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智慧治理”理念指引下,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各项业务融合发展,充分体现了一体化、智能化和社会化等鲜明特点,完全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二是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的深刻变革。依托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条件下业务流程再造,以信息化建设倒逼工作机制完善,推动实现了信息主导、精准服务、精准管控、智能研判的工作新模式,构建起以“智慧决策观”“智慧服务观”“智慧组织结构观”为重点的司法行政“智慧法务”新格局,对司法行政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延伸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是提升了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平台触角向一线延伸,有效解决了基层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处置不及时等问题,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整合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数据,分析发掘隐藏的可用信息,推动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由被动向主动、由分散向统一、由定时向实时转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四是发挥了大数据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一体化智能平台为代表的大数据研究和应用成果,极大提升了司法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大数据研究中心的成立,按照“产学研一体”的发展新模式,从基础理论到战略应用进行全方位布局,将继续推动打造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领先优势的创新平台。

希望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继续完善一体化智能平台功能,强化面向社会的服务功能,加强平台的普及和推广工作,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深化体制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工作,全面打造“智慧法务”新格局,努力增强社会治理创新能力。

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教授邢定钰

江苏司法行政全面开启“智慧法务”新格局

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给我带来很多启发。概括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我们现在处于一个信息化、大数据时代,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这一点做的非常好。我特别注意到“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而且整个平台建设都围绕这个总目标,比如12348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热线、网络平台、新媒体等渠道,7天24小时对外服务,每个月处理2.3万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群众满意度达95%,非常不简单。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弱势群体、文化水平不高的群众的需求,应该说有相当的示范性,值得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

第二,平台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我们有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态度,平台就要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使人民群众用起来满意。从目前来看,江苏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有顶层设计,有整体规划,也有实际建设成果,建立了司法行政大数据的标准体系,打通了上下接口和各部门之间的行政界线,实现了信息和资源共享,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走在了时代发展前列。

第三,应用成效突出。主要实现了“两大转变”,一是主观变客观,以前靠经验或行政主导,实际上是主观在起作用,而现在靠数据决策和信息主导,有大数据和大量信息作为客观决策,这非常重要。二是管理型变服务型,不仅要有理念,同时要有手段和平台,所以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从传统管理到现代管理,都体现了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

江苏司法行政全面开启“智慧法务”新格局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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