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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繁荣应用法学研究的重大举措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9
摘要:人民法院报:繁荣应用法学研究的重大举措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杂志创刊,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周强院长关于“紧密联系司法实践,解决中国司法问题”的要求,对于保证和促进人民法院的各项改革和发展,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杂志创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有效整合应用法学研究资源,培养高层次应用法学研究人才,繁荣应用法学研究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应用法学研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历来十分重视。早在1957年,为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研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经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同志提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创办《人民司法》杂志,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机关刊。《人民司法》杂志创刊近60年来,恪守指导审判、服务审判的办刊宗旨,积极关注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并与时俱进,先后创办《人民司法·应用》《人民司法·案例》《人民司法·天平》等多种载体,不仅成为全国范围内有广泛影响的应用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还通过记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法院工作走过的风雨历程,成为宣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的重要平台,成为弘扬优秀法院文化的重要窗口,成为老中青法官成长进步的精神家园。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自1992年创办以来,在关注法院新闻与评论的同时,致力于报道和展示应用法学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成果,先后创办了《理论周刊》《实务周刊》《法律文化》周刊。1986年,国家法官学院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创办了《法律适用》,展示法官应用法学研究的学术成果,成为人民法院理论研究的又一重要窗口。2006年,人民法院出版社以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我国召开为契机,创办了新闻月刊《中国审判》,对应用法学研究与实践也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如今,《中国应用法学研究》的创刊,为应用法学的深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平台、新阵地,必将促进应用法学研究向更高水平迈进。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是全党工作的大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1000天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改组会议27次,审议文件162份,为全面深化改革“立柱架梁”。从评估的情况看,全面深化改革实施进展顺利,各领域标志性、支柱性改革任务基本上已经推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框架正在逐步确立。其中,司法改革成就尤为突出。在去年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周强院长将65项改革内容单列阐述,篇幅占到四分之一。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足见司法改革力度之大、频率之高、数量之多。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越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越是需要加强应用法学研究工作,越是需要提高应用法学研究水平。当前,应用法学研究工作总体向好,成绩突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业务专家,推出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并转化为重大司法改革项目和重大司法政策。最高法院还成立了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重要研究平台,形成了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法院与法学院双向交流等研究机制,有力促进了应用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新发展总是与新问题相伴而生,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工作不断产生一些新课题,需要理论研究来回答和解决。如果不能很好地回答和解决好这些问题,司法改革工作就可能停滞不前。事实上,许多现实的难题已经在时时考验着我们深化改革的勇气和智慧了。所以,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杂志创刊,正逢其时。在培养人才和办刊工作中,认真地落实好周强院长关于“紧密联系司法实践,解决中国司法问题”的要求,对于保证和促进人民法院的各项改革和发展,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还指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这些讲话所蕴涵的加强现实问题的研究与实践,是不言而喻的。同时也表明,做好应用法学研究工作不仅是研究部门的任务,而且是全国法官的任务。事实上,法官办案的过程,不仅是适用法律的过程,也是法学应用研究的过程。应用法学研究迫切需要专业研究与法官参与相结合。我们期待各级法院的领导同志,把应用法学研究提到重要议程上来,给应用法学研究工作以更多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我们同样期待全国法院的法官和专业研究工作者,以繁荣应用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建设为己任,摆脱脱离实际、不接地气、照搬西方的倾向,从中国实际出发,研究解决当下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多出成果,推动改革,指导实践。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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