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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浦刑初字第4902号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11-21
摘要:(2014)浦刑初字第4902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4】809、8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犯虚开发票罪,于2014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
(2014)浦刑初字第4902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4】809、8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犯虚开发票罪,于2014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顾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3年8月,被告人杨锦所在的个体工程队在承接上海张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中,为能与该公司结算工程款,支付票面金额0.5%左右开票费,让他人为其虚开上海恒钢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好美家曲阳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上海钦年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季平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百仞贸易有限公司的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1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3,091,800元,并将所开发票交由张江建筑公司入账。经鉴定,上述10份发票中7份系假发票。
  2013年10月17日,被告人杨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2014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杨某所在的个体工程队在承接张江建筑公司的工程中,为能与该公司结算工程款项,以支付票面金额0.38%左右的开票费,让他人为其虚开了上海寿绍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皇广有限公司、上海芩乾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国彬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据杨建材有限公司、上海胜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谢添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德涧建材有限公司开具的税务局通用机打印发票共计32份,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3,152,693.32元。上述32份发票被张江建筑公司入账。经鉴定,上述32份发票均系假发票。
  2014年5月9日,被告人杨某接电话通知至张江建筑公司,在得知公安机关调查发票事情后,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以上事实,被告人杨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沈某某的证言、发票复印件、记账凭证、付款凭证、调取证据、鉴定证明、情况说明、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票面金额为620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系自首,同时考虑到其与受票单位之间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其向本院预缴罚金款,有认罪悔罪表现,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5月9日起至2015年1月8日止。)
二、涉案的假发票予以没收。

审 判 员 苏 琼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吴 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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