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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毒有害食品 一小作坊老板获刑八个月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8
摘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 一小作坊老板获刑八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韦华玲 林海生)  明知在腐竹中加入吊白块有毒,但为了让腐竹颜色鲜艳能卖个好价钱,广西柳江一作坊老板做起了“毒腐竹”的生意。

  2016年8月23日,被告人黄某因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扣押在案的302斤腐竹、吊白块1斤、乌洛托品1斤依法收缴,由扣押单位销毁。

  据黄某供述,2014年11月份,黄某以9000元的价格收得一腐竹生产加工场。因为没有销路,黄某从2015年12月份起,在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在该加工场内生产腐竹,并在生产过程中掺入非食品原料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受天气和过节等原因影响,黄某的腐竹作坊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被抓获时只生产了大约14天。而在生产过程中,黄某的妻子竟不知老公添加的是有毒物质,还以为是制作腐竹的工序之一。 

  2016年4月27日晚,柳江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黄某的腐竹加工场进行查处,当场扣押成品腐竹302斤、吊白块1斤、乌洛托品1斤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在腐竹生产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次硫酸氢钠,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