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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山与田明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滑法执字第213号 申请执行人朱秀山,男,1980年1月23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田明闯,男,1977年5月16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朱秀山申请执行田明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且家中无
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滑法执字第213号
申请执行人朱秀山,男,1980年1月23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田明闯,男,1977年5月16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朱秀山申请执行田明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且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滑县人民法院(2012)滑民一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杜建青
审判长  刘 涛
审判员  范 冰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  魏志明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