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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霍邱县扶贫办原副主任王敬华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犯罪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刑四年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安徽 对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动起了“歪心思” 安徽省霍邱县扶贫办原副主任被数罪并罚判刑四年 正义网合肥12月19日电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梅雪峰))收受贿赂后,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流失;利用职权“近水楼台先得月”,将国家扶贫
安徽   对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动起了“歪心思”   安徽省霍邱县扶贫办原副主任被数罪并罚判刑四年  正义网合肥12月19日电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梅雪峰))收受贿赂后,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流失;利用职权“近水楼台先得月”,将国家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骗进到自家人的口袋。日前,经安徽省霍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犯罪的霍邱县扶贫办原副主任王敬华,被该县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3万元。  今年4月王敬华案发时已经退休。据霍邱县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王敬华作为霍邱县扶贫办副主任,具体负责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和“连片开发”种植养殖户贷款贴息工作,在收受他人贿赂后,既未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文件规定履行职责,也未认真审查把关申报贴息的相关材料,致使出现多人申报一人领款,申报人与领款人不一致等随意发放扶贫贴息款的情况,造成国家扶贫贴息资金流失99万余元。  2008年,王敬华的女儿王某注册成立了绿宝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其以“绿宝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名义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小额到户贷款贴息时,王敬华心知肚明,审核通过并向自己的女儿发放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7万余元。  2014年下半年,王敬华受聘担任某贸易公司党建指导员。为了请王敬华协调帮助公司获得扶贫贴息贷款,该公司负责人先后送给王敬华现金及购物卡3.1万元,王敬华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报送虚假申报材料的该贸易公司获得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4万元。包括上述贿赂在内,检察机关指控王敬华于2011年至2014年期间陆续收受贿赂款物4.4万余元,为他人申报获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提供帮助。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采纳了全部指控后作出了如上判决。[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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