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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法院傅芳萍院长纠正一起“失规破矩”行为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舆论监督 冷水滩区法院傅芳萍院长纠正一起“失规破矩”行为“牛老板”王青松涉两罪案卷刚到法院便被某法官私自拿走 湖南省永州市市民韩勇明向本博主反映:他举报的永州市原第三届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常委王青松涉嫌偷逃国家税金750万元一案,经历了一波三折,
舆论监督 冷水滩区法院傅芳萍院长纠正一起“失规破矩”行为“牛老板”王青松涉两罪案卷刚到法院便被某法官私自拿走  湖南省永州市市民韩勇明向本博主反映:他举报的永州市原第三届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常委王青松涉嫌偷逃国家税金750万元一案,经历了一波三折,新近一“折”发生在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王青松涉两罪案卷刚到法院便被该院党组成员“潘某某”私自拿走,所幸被发现后及时得到该院傅芳萍院长的纠正。  王青松涉嫌偷盗国家税金750万元一案,于2014年12月被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15年3月被冷水滩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放出来。在取保期间,王青松被举报涉嫌利用担任永州市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和实际控制管理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司资产1235万元。2015年元月,永州市公安局刘新良局长接到有关王青松的举报材料后,批示冷水滩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查办此案。经冷水滩区公安分局侦查证实,王青松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为此,冷水滩区公安分局多次将王青松的职务侵占案卷送检,但冷水滩区检察院公诉科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将王青松的职务侵占罪给“堵”住了,让王青松长期逍遥法外。  本博主发布了《永州王青松的职务侵占罪被冷水滩检察院“堵”住?》、《永州牛人王青松巨额逃税竟逍遥法外谁在保他?》等博文后,引起了永州市委、政法委和永州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是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文兆平亲自批示督办。冷水滩区检察院则见之于行动——于2016年11月1日按照法律程序,以王青松涉嫌偷逃国家税收罪和职务侵占罪公诉到冷水滩区法院。  正当受害人韩勇明见到公平正义的渐行渐近而感到欣慰时,忽被冷水滩区法院当头泼了一盆冷水:2016年11月8日,当韩勇明到冷水滩区法院询问王青松涉嫌两罪的案卷落在哪位法官的手上以及开庭日期时,主管刑案审判的副院长告诉他该案现落到哪位法官手中他也不清楚,于是他电话询问庭长,得到的答复是王青松的案卷已被院党组成员潘某某拿走了。韩勇明在吃惊之余向傅芳萍院长打听原委,没想到傅院长也对此颇感蹊跷:案卷没有经主管院长同意法官怎么会私自拿走案卷呢?于是,傅院长立即打电话询问刑庭庭长予以核实,庭长告诉傅院长案卷确实被潘某某拿走了!傅院长得到证实后立即电话责令刑庭庭长将案卷送过来,并严肃地批评了这种不讲规矩、不守规则的行为,表示这种做法下不为例,否则将被问责!  针对上述情况,受害人韩勇明对本博主说:王青松在永州玩得风生水起,头上罩着许多光环,关系广、人脉多、靠山硬,“要是永州官场和司法界风气不正的话,我们普通老百姓再有道理也不是王青松的对手”!“王青松能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看来还有玄机啊”!纵观韩勇明举报王青松的遭遇,他的担忧不无道理。不是吗?王青松偷逃国家税款700多万元,职务侵占公司财产1200多万元,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已查实,按照法律规定应对王青松予以收监、判刑。王青松涉嫌两个罪名,按照《刑法》第271条第一款,他该获刑10年以上。但王青松被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即便韩勇明提供了王青松新的犯罪证据,王青松也没有被收监,使得他长期在“法”逍遥。日前检察机关将其案卷材料移送至冷水滩区法院后,该院的“潘某某”竟然将王青松的案卷材料私自拿走,如此这般,难免让韩勇明对法律失去信心!  微评:人们不禁纳闷:涉嫌两项罪名的王青松,为何会有让法律服“软”的能量?他的能量又是从何而来?我以为,执法者袒护王青松,是可期待利益所使然。某些执法者考虑到作为成功商人的王青松,有着丰富的从商经验和丰厚的人脉资源,从而有”东山再起“的能力,为了获得重新的认同和信任,即便王青松被判了刑也不会让某些执法者去计较,丝毫不影响执法者对王青松的“示好”,“一本万利”的诱惑让个别执法者心甘情愿地充当王青松的保护伞。再说,王青松在事发前就积攒了大量人脉,利用不义之财在官场和司法部门大搞“长线投资”和打造保护伞,现在王青松尽管涉嫌两项罪名,但人在人情在,人脉资源并未终结,而保护伞也适逢其时地发挥了“保护”作用。当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王青松神通广大,但依法治国的内力,终将王青松“推”到了法院,但愿冷水滩法院的傅芳萍院长能崇法如山,督促麾下的法官严格依法审判王青松,让王青松罪有应得,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天边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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