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璐(文)—— 与刑辩律师关于正当防卫学术问题的辩论
来源:法学志士 作者:法学志士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经济基础 正当防卫 ,辩论 正当防卫,是刑法中重要的理论问题。虽然它具有合法性,但很容易演变成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犯罪等非法行为,故行为人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需要做到谨慎义务,下面文章中,我有幸认识了上海一著名刑辩律师,就一特殊正当防卫问题进行辩论(
经济基础 正当防卫 ,辩论 正当防卫,是刑法中重要的理论问题。虽然它具有合法性,但很容易演变成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犯罪等非法行为,故行为人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需要做到谨慎义务,下面文章中,我有幸认识了上海一著名刑辩律师,就一特殊正当防卫问题进行辩论(兹列举如下)。我的答辩如下: 我:您好,王律师,非常抱歉打扰您。请问能向您咨询一个刑法问题吗? 王律师:您好,请说。 我:是这样的。如果路上遭遇抢劫,行为人和歹徒搏斗,搏斗过程中,行为人将歹徒打成重伤,歹徒躺在地上乞求对方将他送往医院,对方却置之不理。最后歹徒流血过多死亡,请问行为人是正当防卫吗? 王律师:打成重伤,这是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等犯罪过程中,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等损害,构成正当防卫。 但是请求送往医院置之不理。导致死亡,和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当重伤之时,歹徒已经丧失加害能力,行为人已经处于安全的态势,已经无需防卫 我:那行为人要对歹徒死亡负责吗?承担责任的话,是防卫过当,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间接故意杀人?行为人有义务救歹徒吗? 王律师:我认为行为人对歹徒的死亡只有放任的间接故意,但考虑到防卫过当的因素,依法减轻处罚。 我:那不救,就构成不作为杀人罪了,是这样的吗? 王律师:我认为是这样的。 我:嗯,谢谢您的解答 王律师:仅供参考。 我:嗯。倘若是歹徒用刀与行为人搏斗,行为人在防卫过程中致使歹徒重伤(被刀所致),我认为这时应当承担正当防卫,即使造成死亡结果也亦如此。问题是行为人对于死亡结果,在正当防卫的范围内是否应当对歹徒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这显然是个悖论。而在刚才上面的案子中,歹徒没有用刀,或者是将歹徒的刀及时打掉,行为人用拳头将歹徒打成重伤,置之不理,构成您所说的防卫过当。我认为如果是行为人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歹徒重伤,即使对方哀求,行为人不予理睬歹徒死亡,我认为行为人也不构成犯罪,因为此为正当防卫,完全合法。最多可以评价为见死不救的行为,当然这是我的看法。 王律师:呵呵,你是学法的吧?你犯了逻辑性错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生活经验。好好学习去吧。 我:我会的,呵呵。那如您所说,正当防卫需要行为人的谨慎义务,那正当防卫也是有可能构成违法?恕我直言,我认为您犯了经验主义错误。这完全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甚至构成了类推解释。好比上例,行为人在歹徒用刀抢劫而 致其死亡,对于歹徒的死亡完全构成正当防卫。唯一的差别就是"行为人是否在场"以及对于歹徒乞求的行为。行为人见死不救最多只能对他进行道德上的非难和谴责,却无法认定他触犯刑法。不然就有违法的公平与正义性以及罪刑法定原则。你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但是你绝对不能以此类推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时,律师没有再回复我。。。 最后,我简单的回复:再次感谢您的耐心解答。对于此次大胆的辩论,让我汲取了很多经验,学术型和实务型法学不可割裂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