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CPI泄密案第三人获刑5年6个月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京华时报 继国家统计局、央行两名官员之后,又一位CPI泄密案嫌疑人获刑。昨天,金麦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伍志文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据法院审理查明,伍志文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
京华时报


  继国家统计局、央行两名官员之后,又一位CPI泄密案嫌疑人获刑。昨天,金麦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伍志文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据法院审理查明,伍志文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处获得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19项,经鉴定为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从李颖俊处获得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11项,经鉴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6项、秘密级国家秘密5项。伍志文后将上述秘密事项,以手机短信方式向蔡某、孙某、叶某等11人故意泄露累计达144次。

  据了解,伍超明与伍志文是南开大学同学。法院认为,伍志文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并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此前,伍超明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孙振,已于去年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刑6年和5年。(记者孙思娅)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