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偷消”违章记录过千条 协管员获刑三年半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5月17日电(记者叶超)一交通协管员盗用民警用户名和密码多次登录公安管理内网,为两百多辆汽车删除违章记录1156条。5月15日,该协管员孙小虎经宿迁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5月17日电(记者叶超)一交通协管员盗用民警用户名和密码多次登录公安管理内网,为两百多辆汽车删除违章记录1156条。5月15日,该协管员孙小虎经宿迁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1年4月1日,宿迁市公安交管系统启用新的交管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支队在内网发出通知,让各位交警进入平台试用,并且公布了民警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当时担任泗洪县交警中队内勤的孙小虎看到通知后非常好奇,便以中队民警的身份登录该平台,发现能查到违章信息,并且可以处理这些违章信息。

  孙小虎把此信息告诉了自己的朋友,并帮其朋友将违章记录消除。于是乎朋友传朋友,孙小虎开始只是收点烟酒、吃顿饭,后来“业务”量大了,就索性按违章记录处罚款的半价收取好处。孙小虎甚至疯狂到亲自找“业务”,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到县城坐出租车时故意和司机闲聊,说自己能找到人消除违章信息。等帮他们违章信息消掉后,就打电话要钱。

  今年3月7日,泗洪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孙小虎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违法所得24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5月15日,江苏宿迁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