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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宣判一起涉黑团伙案件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8
摘要:人民法院报 东兴市宣判一起涉黑团伙案件 本报防城港3月16日电 (记者 黄星航 费文彬 通讯员 陈国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宣判一起涉黑团伙案件。 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
人民法院报


东兴市宣判一起涉黑团伙案件
 

 
  本报防城港3月16日电 (记者 黄星航 费文彬 通讯员 陈国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宣判一起涉黑团伙案件。

  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等5项罪名,分别对黄永就、黄永华、刘玉英、钟培扬、苏加凤等25名被告人判处或决定执行十八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各被告人的违法资金及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其中主犯黄永就、黄永华兄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和十六年,并处罚金215万元和162万元。

  2008年10月8日中午,浙江省奉化市的被害人汪某、董某、孙某等五人在东兴市口岸附近游玩时,被告人苏加凤以“导游”名义,帮五人办理到越南旅游手续,骗五人搭载渡船偷越国境到越南芒街市的广安宾馆。在被告人刘玉英的配合下,被告人钟培扬冒充被害人的老乡及越南芒街海关缉私队长,并以交10%的关税便可购买“查扣”的“劳力士”手表、首饰的方式,骗取汪某等人共用14万余元购买了6块假劳力士手表,之后送5名被害人回到东兴。诈骗所得的14万余元,被告人苏加凤分得6.9万余元,钟培扬分得2.4万余元,余款由黄永就、黄永华二人平分。

  自2007年起,黄永就、黄永华先后组织纠集刘玉英、史伟忠、钟培扬等23名被告人及其他同伙,勾结越南人“阿黄”,逐步形成以黄永就、黄永华为领导,以诈骗为主要目的,以广安宾馆为据点的违法犯罪组织,在中国东兴市和越南芒街市两地有组织地进行诈骗、抢劫、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实,该组织共实施抢劫、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44起,受害人91人,涉案总金额多达600余万元,共抢劫人民币2万余元,诈骗人民币105万余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125人次。

  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和涉案的固定骨干成员,涉案人员达50余人;有组织地通过诈骗和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收入600余万元,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运转;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抢劫、诈骗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量游客;通过不法手段形成对东兴市旅游行业的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东兴市的旅游市场及经济、生活秩序,影响边境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属于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宣判结束后,部分被告人接受媒体的采访。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