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王莉 刘国华 小孩在小区内持玩具枪玩耍时,不慎伤到别的小孩眼睛,监护人被判担全责。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决被告小彤的法定监护人柳某、王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小红53802.1元。 2013年2月2日下午,5岁的小红随父亲在小区内的儿童滑梯旁玩时,被同在旁边玩的小彤持玩具枪误将其左眼打伤。小红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18天,小彤的监护人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小红继续检查及治疗,在医院产生费用555.1元。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红遂将小彤等人诉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