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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9·11”事故12名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王硕】
发布时间:2015-09-30
摘要:记者30日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因对造成11人死亡,18人受伤的河南新县“9·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的潘飞等12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9月11日0时13分许,潘飞驾驶豫N18289/豫NJ99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大广高速由北向南行

  记者30日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因对造成11人死亡,18人受伤的河南新县“9·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的潘飞等12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9月11日0时13分许,潘飞驾驶豫N18289/豫NJ99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大广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县境内2300公里+400米(戴咀2号隧道南出口)处时,捆扎挂车的钢丝绳突然断裂,致使挂车厢板张开,车上所载酱糟泄露。0时13分45秒,郭建峰驾驶赣AC7197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5人,实载31人)行至此处,因酱糟造成路面湿滑,大客车失控冲出隧道与西侧山体接触后侧翻。12秒后,叶红海驾驶皖KG8675重型仓栅式货车经过此处,在避让中因路面湿滑与大客车发生碰撞后失控侧翻。事故共造成大客车上乘客11人死亡,18人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警方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事故的12名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豫N18289/豫NJ999挂重型半挂车驾驶员潘飞、郭来全、押运员罗杰因涉嫌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豫N18289/豫NJ999挂重型半挂车车主李宝华、赣AC7197大客车驾驶员兼乘务员栗宾、承包人孙结实、张理想、大客车所属江西南昌港运输有限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王用则、安全科长夏桂蓬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豫N18289/豫NJ999挂重型半挂车挂靠单位商丘市顺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焦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赣AC7197大客车驾驶员郭建峰、皖KG8675仓栅式货车驾驶员叶红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信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刑事拘留。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记者李丽静)

责任编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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