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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检察日报 6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和平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大连6月25日电(记者肖玮 徐日丹 徐盈雁)最高人
检察日报


6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和平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大连6月25日电(记者肖玮 徐日丹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检察长阮和平今天在辽宁省大连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

    根据新签署的合作协议,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尊重的原则,中越两国检察机关以两国签署的双边司法合作条约和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与扩大双方的合作。双方开展合作的领域包括:通过直接的刑事司法协助,强化在打击跨国腐败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合作;定期互派代表团访问交流,并就共同感兴趣的检察业务问题进行研讨;加强在检察官业务培训、检察理论研究等领域的合作;根据对方的要求交换已发生效力法律法规汇编、检察工作信息及法律方面的学术出版物;在共同参与的国际舞台上,加强配合与支持;根据实际需要促进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直接合作关系,为有效打击跨境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等。

    中越两国检察机关早在2000年签署了合作协议,为两国检察机关开展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中越检察机关之间的刑事司法协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协作更加务实,效率日渐提高,程序也更趋规范。今天中越双方再次签署合作协议,对于促进两国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协助等方面的务实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双边的友好交往,相互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合作协议签署前,曹建明与阮和平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双方就全面加强两国检察机关友好合作关系,特别是检察人员交流培训、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司法协助等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双方一致表示,将在新的起点上,继续保持高层往来,加强检察官的交流、学习和培训,积极探索和完善边境检察机关直接司法协助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在打击跨国腐败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务实合作,为保障两国政治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阮和平一行是应中国检察机关和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邀请,到中国参加在大连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陪同会见并出席签约仪式。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