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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王伟国:互联网是实现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双刃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3
摘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在今日举行的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指出,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的前提是共识,共识达成必须通过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

中国法学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在今日举行的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指出,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的前提是共识,共识达成必须通过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风险交流”是一个舶来品,如何让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结合国情。 互联网是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一个很好的“双刃剑”,通过互联网技术“好评”和“差评”,让好的商品得到推广,不好的用脚投票。

法学会王伟国:互联网是实现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双刃剑”

201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6月14日在京举办。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之一,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嘉宾围绕宣传周主题演讲,并有多个分论坛活动。图为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在今日举行的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指出,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的前提是共识,共识达成必须通过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风险交流”是一个舶来品,如何让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结合国情。 互联网是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一个很好的“双刃剑”,通过互联网技术“好评”和“差评”,让好的商品得到推广,不好的用脚投票。

以下是发言全文:

谢谢!今天是命题作文,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所思所想:关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本身谈一点体会,我们中心的一些做法和一点期待。另外结合网购食品谈一点自己的新的认识。

首先关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刚才徐景和司长给我们讲了一下立法的情况,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做法我本人也是参与了比较多、关注比较多,在征求意见稿的时候,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的时候我也写过一篇文章《食品安全明明白白入法》,初稿的时候把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写的是非常隆重的,专门有一章,定义也有,但是最后通过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到,现在《食品安全法》修改后的第23条没有用“风险交流”这个专门的词,只是用交流沟通。由于立法上不是很明确的表达,使我们在公众特别是基层的执法者不认为有这样一个力度,我们说食品安全要实行社会共治,共治的前提是共识,而共识的达成必须是风险交流,其重点原因是不言而喻。

说一下刚才在《条例》也有三四条隆重写了一下,刚才包主任讲到第三方平台的主体问题。我们看到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说,对风险交流本身是不断认识深化的过程。要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做扎实,还要从立法者到执法者,甚至是司法者、公众、学者对这个问题本身的认识达到共识的过程。我有一个体会食药总局三司在起草一个内部的工作规范,具体委托我们中心进行起草,初稿已经拿出来,目前正在全国三四个省进行试点,今年希望通过试点拿出一个正式的稿子来。我们在调研的时候深深的感到,现在有些地方的同志说风险交流是什么意思不知道,第一次听说,所以我们感到这个任务很艰巨。同时对于风险交流主体、内涵、外延确实需要进一步明确,由于是一个舶来品,如何结合中国的国情让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要结合国情,比如在规范中除了我们传统的意义上的风险认知因素等交流内容,还把我们的法律和政策作为交流的重点。

接下来简单说一下,说到网购食品问题。网购食品前段时间我们也参与了一些,一直也比较关注,一直也比较热门,我们现在网购食品首先是把网络下面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移植到线上来,就目前来说,我觉得网购食品有比较难的一些领域,突出表现在:

1.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现在有相当多的食品不符合我们《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最明显的是标签标识问题。4月份出台了一个《关于税制方面的清单规定》,后来因为时间比较突然暂停一年,但是我们在进口商品税制有限制,不进行我们进入从网购食品平台进入,这一块涉及到我们国家和国际上食品共同认证标准认同的问题。

2.现在涉及到一些“小餐饮、小摊贩”他们的线下监管很难,对他们的监管主要是省一级人大或者是政府制定相关的法规、条例去归置,而《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还有很多监管不是很充分。网购食品借助互联网,我们知道《食品安全法》对网络交易平台有一个很明确的职责,让它承担了很多审查、监管的责任,其中有一个有利的手段一个许可证的审查,但是我刚才说像“三小”的摊点没有许可证,目前出台的一些省级有的要求、有的不要求,只是备案就可以了,另外有的要搭车,你有一个许可证我用你的许可证在卖我的食品,这样也是有的。

3.餐饮,刚才说了是预包装食品,另外一个难度是餐饮,现在从城市来说很多白领、在校大学生,他们借助网络去订餐特别多,其中第一是要便捷,第二是图便宜,这一点由于有很多餐饮店,像今年3.15饿了么,实体店卫生很不好,但是在网上很不好掌控。这样也会增加执法难度。我知道我们监管部门采取了一些手段监控食品。从风险的角度来说,当时找我来说这个话题的时候,我很想表达一个意思,通过互联网买食品,特别是餐饮,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有一个防范意识,特别是不能图便宜,因为据我所知,为了占领市场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比如说茄子是干洗的,根本就不清洗,这种食品安全本身也是有问题的。所以在风险交流的时候,作为消费者本人的防范意识也应该建立起来。

至于如何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我想说互联网是一个“双刃剑”,同时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好评、差评”,让好的商品得到推广,不好的用脚投票。

我简单说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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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朱毅看来,保证网购年夜饭的食品安全,最主要的还是运输储存过程,网购年夜饭的配送过程需要由具有负责食品运输资质的公司进行配送,食品冷链运输能力尤其重要。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看来,半成品年夜饭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

2016-01-28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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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4年6月国家相关部门启动首次修订的《食安法》(修订草案),其中就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未尽审查责任,将面临向客户赔偿损失,或被勒令停业吊销许可。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万果园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玉清建议建立网络销售食品安全追溯机制。黄玉清坦言,网购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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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