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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会发文强调有关南海问题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3
摘要:中国国际法学会昨天发表《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一文,支持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仲裁的立场,从法律角度批驳仲裁庭就该案

  央广网北京6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国国际法学会昨天发表《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一文,支持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仲裁的立场,从法律角度批驳仲裁庭就该案管辖权问题所作裁决的谬误,并阐明仲裁庭所作管辖权裁决以及其下一步对实体问题作出的裁决均无法律效力。文章指出裁决至少存在六大谬误:16-6-11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第一,错误地认定菲律宾所提诉求构成中菲两国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第二,错误地对不属于《公约》调整而本质上属于陆地领土主权问题的事项确定管辖权;

  第三,错误地对已被中国排除适用强制程序的有关海域划界的事项确定管辖权;

  第四,错误地否定中菲两国存在谈判解决相关争端的协议;

  第五,错误地认定菲律宾就所提仲裁事项的争端解决方式履行了“交换意见”的义务;

  第六,背离了《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和宗旨,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文章指出,仲裁庭对菲律宾所提诉求确立管辖权是完全错误的。无论仲裁庭下一步对实体问题作出何种裁决,同样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