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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的法律服务站 为百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5
摘要: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级新闻单位,于2000年2月创办,2011年2月全面改版,2012年2月、2015年2月再次改版,改版后的民主与法制

由吉林省长春市法学会系统搭建的法律服务站,可以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已经成为了基层矛盾调解的阵地。社区党委秉承打造“法治社区、法治家庭、法治人生”的原则,从社区居民的多元化法律需求出发,加强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筑牢社区依法治理的基础。

对于复杂问题及矛盾,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请到社区进行专门调解,特别是对于疑难复杂的纠纷由律师和法院共同处理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近来,辖区居民朱女士就面临着错综复杂的难题,在情急之下,她来到了二二八社区法律服务站。朱女士向法律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讲述了她的过往经历与现实困难。

朱女士经历过四段婚姻,育有四个孩子,且均跟随朱女士生活,由朱女士抚养。四个孩子中最大的一个孩子已经结婚,最小的两个孩子在某小学三年级读书。除去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外,朱女士所要承担的抚养责任还很重,她靠卖鸭蛋为生。朱女士的现任丈夫还在服刑,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了她一人身上。朱女士说:“现在真的无力一人独自支撑这个家庭的开销,希望前夫可以负担部分孩子的抚养费。”

社区法律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在听朱女士讲述这一切的过程中百感交集,感叹这位母亲的不易,独自一人艰难地抚养着孩子们。朱女士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法律的了解也并不清晰,生活的重担已无力支撑更没有能力花钱聘律师,但法律服务站可以无偿为她提供帮助,解决困难。

由于朱女士家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与前夫进行抚养费问题的沟通中不是很顺利,法律服务站便通过专业性的服务团队来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站将两位前夫请到社区,针对子女抚养费问题与他们进行协商。法律服务站还请了律师和法院工作人员对朱女士的前夫进行了说服和教育,希望他们可以意识到,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且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均等的,不应由一方独自承担,而且未成年子女也是有权利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的。

经过一番细致、耐心的劝导后,一人随即表示愿意每月支付三百元作为抚养费。另一个却没有同意支付抚养费,他讲述了自己近况,每月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月收入仅1800元左右,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坚持不予支付抚养费。

无奈之下,法律服务站与朱女士协商,朱女士只得选择进入司法程序以求解决问题。法律服务站的法律援助团队免费代朱女士写了法律文书,帮助朱女士进入司法程序。在庭前调解阶段,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让朱女士的前夫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所在,并愿意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以每个月负担200元来解决抚养费的问题。至此,在二二八社区法律服务站的一路帮助下,朱女士家庭的子女抚养费问题得到了解决。

朱女士的例子只是一个缩影,还有很多百姓身边的法律纠纷不断发生,大多百姓在遇到问题时不知如何解决或者并不能妥善处理。但如果身边有一个像二二八社区法律服务站的机构存在,有专业的法律人员,有热心的工作人员,百姓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朱女士的家庭问题虽然特殊,但也并非偶然,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基层调解和处理矛盾的难度和压力也愈来愈大。正是这样,才体现出法学会和法律服务站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