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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4家法院先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6
摘要:(记者陈健)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就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细化落实五项任务。据了解,上海高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16个相关配套规定,并确定上海市二中院以及徐汇区、闵行区、宝山

  (记者陈健)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就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细化落实五项任务。据了解,上海高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16个相关配套规定,并确定上海市二中院以及徐汇区、闵行区、宝山区等4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开始为期半年的先行试点工作。据介绍,明年一季度起,全市三级法院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着重部署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二是探索人员分类管理。上海法院将制定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划分类别、明确职责,核定员额、岗额适配,以岗定人、人员分类等原则,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上海法院实际,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三类职务序列,即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分别为33%、52%、15%,并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将法官从非审判核心业务中有效地脱离出来,全身心投入审判办案。实行员额制管理,计入各序列员额的人员应当在相应岗位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三是建立法官选拔和职务序列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职业保障机制。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法官薪酬标准将与法官等级挂钩,在现有基础上适度增加。此外,女法官可以延迟5年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部分符合条件的在一线办案的高级法官也延迟2到3年领取养老金。

  五是实行人、财、物统管。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审判(检察)业务专家、律师代表、法学学者代表等共同组成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各级法官任职标准,根据缺额情况,定期组织法官拟选工作,对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核查,认定责任,提出惩戒意见等。同时,建立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的机制,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可靠保障。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