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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星”做主角法条活起来(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02
摘要:回顾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普法历程,从2012年昆山市司法局携手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以投资拍摄3部法治微电影试水,通过建立网络平台,以昆山市民为主体宣传对象,辐射全国,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到2013年上海大

回顾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普法历程,从2012年昆山市司法局携手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以投资拍摄3部法治微电影试水,通过建立网络平台,以昆山市民为主体宣传对象,辐射全国,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到2013年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和昆山市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产学研创中心”为今后进一步合作建立了长效机制,共同推动“2013中国昆山首届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顺利举办,再到后来几届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成功举办,证实了“微”时代下的新媒体创新是中国文化大发展的一个重要推手。

“微电影”这一新兴艺术形式可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并迅速传播开来,就像大赛纪录片里所说的:“琼花已经绽放,百花齐放还会远吗?”

据了解,往届法治微电影大赛的“溢出效应”并没有随着赛事的落幕而减弱,反而向社区、企业、院校渗透开来,昆山高新区的微影院也相继诞生。

此外,昆山市司法局聘请了6名“新昆山人”作为“尚法大使”,参与当地的法治宣传工作。18岁就从四川来到昆山打工的“尚法大使”段俊,饱尝在外打工的酸甜苦辣,一个最切身的体会是:“我们这些打工者一方面特别需要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在法治观念上又有所欠缺。”成为昆山“尚法大使”后,她多了一份使命感:“希望能给大家多提供法律咨询方面的便利,尤其是跟我一样的外来务工人员,让更多人品尝到这顿‘普法大餐’。”

微电影创作急需精品引领

□ 田水泉

2010年吴彦祖主演的《一触即发》,是目前公认的我国第一部微电影。由此发轫,这种新型的影视艺术形式,因其短小精悍、成本低廉、传播力广、发散性强等特点,受到了影视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欢迎,星星之火很快蔓延成了燎原之势,不但许多影视从业者积极投身其中,而且各行各业都开始组织拍摄微电影,各种微电影节、微电影展也遍地开花。一时间,创作微电影似乎成了一种全民狂欢,各大视频网站及移动终端每天都会上传海量微电影。

在微电影创作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逐渐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一是作品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人片面认为微电影创作门槛低、投入少,谁都可以做,啥都可以拍,因而出现了大量粗制滥造、毫无传播价值的作品,拉低了观众对微电影这门艺术的整体评价。二是拍摄微电影沦为了“政绩工程”和“花架子工程”。一些单位对拍摄微电影过分热衷,不问水平高低,不管效果如何,拍了一部又一部,出现了追求数量、不讲质量的趋势。三是各类微电影评奖乱象丛生,缺乏规范和引导。伴随微电影创作热潮的兴起,各类微电影评奖活动过多过滥,并且大都缺乏公正、权威、科学的评奖机制和标准,多数评奖活动就是排排坐、分果果,看似热热闹闹,实则自娱自乐,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引导作用,反而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微电影创作中出现的这些不好的现象,不但让观众出现了审美疲劳和厌烦情绪,而且对微电影这门艺术形式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伤害。著名导演李安在第十九届上海国际电影节论坛上发言时曾说:“现在的电影市场虽然很火爆,但不能忽视影片质量不高会引起观众负面疲乏的情绪在滋长,如果观众看腻了会疲乏,他干脆就可以不去看电影了。如果观众连电影都不想看了,我们就自食其果。”这段话对微电影创作同样具有深刻的警醒作用。现在有多少人还会主动在网络上点击观看微电影?就是自己朋友创作的、在朋友圈转发的,大部分人也只是出于礼貌点赞或者转发,很少有人能够有耐心有兴趣点开来、看下去。

要使微电影这门新兴艺术形式永葆青春,当务之急是加强创作上的引导,创作出一批让观众喜欢看、对观众有触动、艺术上有追求的微电影精品,提振影视从业者对微电影艺术创作的信心,重新唤起广大观众对这门艺术的热情和兴趣。当然,优秀作品的产生绝不是一蹴而就、想要就来的,要想实现这个目标,需要行业主管和影视从业者等多方面做出积极、不懈的努力。

一是要尽快形成微电影创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不论何种艺术,归根到底都是需要人来创作。微电影作为一种新兴艺术形式,出现和发展时间较短,学科建设尚不完善,目前只在一些学校和机构开办了短期培训性质的课程,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教育体系。其实,微电影因为容量小、时间短,对创作能力的要求更高,更需要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人才。影视艺术教学机构、学术机构应当根据这一需求,尽快建立微电影创作人才教学计划,挖掘和培养优秀的微电影创作、表演、制片、推广专业人才,确保微电影这一深受公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良性发展,促进微电影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要尽快设置微电影发布的门槛。不可否认,微电影的迅猛发展得益于科技的进步,科技使人人都可以用DV甚至手机拍摄视频。但是,微电影又首先应该是一门艺术,它之所以被称为艺术,一定有着特殊的要求和条件。视频与微电影之间其实有着一条巨大的鸿沟,这条鸿沟就是其所包含的艺术成分。有关微电影发布平台应当承担起相应责任,加强审片人员的艺术鉴别力和欣赏水平,要敢于对那些艺术水平低劣的东西说不,以免大量粗制滥造的视频素材以微电影形式充斥网络,伤害整个微电影行业的美誉度。

三是要大力规范各类微电影评比评奖的标准。去年,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纠正了文艺类评奖过多过滥、奖项重复交叉,标准不尽科学、程序不尽规范、监督机制不尽完善等不良现象。但是,微电影类评奖似乎不在以上文件的管辖之列,目前各个机构、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举办的微电影评奖活动五花八门,许多还冠以“国际”“中国”“全国”的名头。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和规范微电影节庆评奖管理,使评奖数量更加合理,评奖标准更加严格,评奖程序更加规范,监督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品牌效应更加凸显。要通过规范微电影评奖程序和标准,确保各个奖项的权威性和说服力,以优秀获奖作品为引领,激励广大文艺创作者明确目标和努力方向,创作出更多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电影艺术精品。

(作者系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特约评论员)

“民星”做主角法条活起来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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