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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公证员慧眼识别虚假委托书公证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02
摘要:齐鲁晚报聊城8月30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近日,莘县公证处来了一对南方夫妻,他们自称来莘县打工,现在要回南方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妻子不能前去,特办理委托公证让丈夫前去全权办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加速发展和人口往来的频繁,从南方来做生意

  齐鲁晚报聊城8月30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近日,莘县公证处来了一对南方夫妻,他们自称来莘县打工,现在要回南方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妻子不能前去,特办理委托公证让丈夫前去全权办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加速发展和人口往来的频繁,从南方来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办理公证也比较多见。但公证员在随后了解对方的具体委托事项时发现了问题,这对夫妻拿出事先写好的委托书交给了公证员,委托事项有十五条之多,包括买卖、过户、抵押、出租等房屋处分的各个方面,公证员仔细询问对方具体要办理什么手续时,对方的回答又前后矛盾,对此,公证员立刻警觉起来。询问对方在本地作什么生意、在哪里开店,当事人所说明显与事实不符。公证员随后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当事人只拿出了复印件,对此,公证员明确要求提供原件,当事人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拿出来所谓的“原件”,公证员马上通过身份证识别器进行检验,发现无法识别,随后明确告知对方,证件有问题,拒绝了当事人的办证申请。明确告知对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伪造身份证件触犯刑法,当事人一听害怕了,找借口逃跑了。由于公证员的强烈责任心,慧眼辨别真假,成功避免了一件虚假委托公证。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