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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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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红杰与被告张宪伟、白刘记、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9
摘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诉讼费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不交按放弃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诉讼费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不交按放弃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宋卫中

审 判 员  朱兆静

人民陪审员  张根宪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书 记 员  李文凤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