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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不可移动文物遭拆除 当地多部门被诉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30
摘要:江苏淮安不可移动文物遭拆除 当地多部门被诉
  江苏淮安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有多处不可移动文物拆除,民间环保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及所在的区政府等推上被告席。28日,江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这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代理律师、北京兆实律师事务所绳欣辉告诉记者,原告“绿发会”在今年5月18日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对破坏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不可移动文物的负有侵权责任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淮安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清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等4名当事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今年10月8日淮安市部分区划调整,撤销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设立淮安市清江浦区。)

  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是周恩来童年在清江浦读书、生活时的旧居,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是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原有八处不可移动文物,这八处文物均已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经实地调查,周恩来童年读书处周边的五处不可移动文物早已被拆除;西长西街清代民居于今年年初被拆除;义顺巷民居西厢房屋顶及围墙被毁坏;泗阳公馆受到轻微损坏;现场一片瓦砾狼藉。

  “绿发会”负责人说,人文遗迹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以其独特的属性而在科学、文化、历史、美学和教育方面具有极高的价值,一旦遭到破坏便很难恢复。国家环境保护法将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就是破坏生态环境。

  对此,绳欣辉律师称,“绿发会”在起诉状中提出,要求当事人停止破坏、承担恢复或修复费用、向公众赔礼道歉等多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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