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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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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史某军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0
摘要:被告人史某军在2005年至2014年任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人事安排、工程承建方及医药供应商提供帮助和支持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58万元人民币,购物卡13.1万元。其具

被告人史某军在2005年至2014年任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人事安排、工程承建方及医药供应商提供帮助和支持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58万元人民币,购物卡13.1万元。其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4年春节后,被告人史某军帮助朋友张某杰的儿媳张某甲安排工作。张某甲被一附院录用后,张某杰表示感谢,在史某军办公室送给史某军20000购物卡。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史某军的供述:被告人史某军对上述犯罪事实当庭供认不讳。

(2)证人张某杰证言:证明了因其大儿子的女朋友张某甲兰州大学快毕业了,2014年2月份参加河科大一附院医生招聘,其找到陆某才帮忙,陆某才通过关系找到时任一附院副院长的史某军帮忙,后张某甲顺利被一附院录取,其为了表示感谢,在新区医院四楼史某军办公室给史某军送二万元丹尼斯百货购物卡。

(3)证人陆某才证言:证明了张某杰儿子的女朋友张某甲想在河科大一附院就业,其让朋友张清献给史某军打招呼,后张某甲顺利到一附院妇产科上班。上班后,张某杰给其打电话说要感谢一下史某军,其让张某杰看着办,具体张某杰怎么感谢的史某军其不知道。

(4)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法人代表为冯笑山,以及所许可的诊疗项目。

(5)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部提供的史某军干部履历表:史某军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泌尿科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器械科副科长、科长,人事科科长,院长助理兼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副院长。

(6)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6年6月5日、2010年8月3日、2010年10月19日会议记录:2006年6月5日会议研究史某军分管保卫、基建、后勤管理科、劳动服务公司、后勤服务公司,2010年8月3日会议研究保洁由史某军分管;2010年10月19日会议研究史某军分管新区医院基建。

(7)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员会河科大一附党字(2003)14号、(2006)8号、(2007)48号文件:2003年7月7日史某军任院长助理兼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5日史某军副院长分管保卫科、基建科、后勤管理科、后勤服务总公司、劳务服务总公司工作;2007年7月9日任新区医院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8)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证明:史某军2006年5月任命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副处级)。

(9)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证明:史某军担任科长、副院长任期内未发现上缴过财物。

(10)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机构代码证: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事业法人。

(11)史某军户籍证明

(12)张某甲简历及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2014年9月2日出具的证明:张某甲,女,1989年出生,平顶山人,兰州大学2014年毕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8月进入新区医院产科,正在试用期。

2、洛阳地久物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进驻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老区医院开展业务,该公司经理岳某生为取得被告人史某军的关照,于2010年春节前在史某军办公室送给史某军30000元人民币;2012年春节前在史某军办公室送给史某军10000元人民币。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史某军的供述:被告人史某军对上述犯罪事实当庭供认不讳。

(2)证人岳某生证言:证明了2010年8月份,其公司与河科大一附院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为了取得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史某军的支持和帮助,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其在老区医院办公室送给史某军现金3万元;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在老区办公室送给史某军现金1万元。

(3)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洛阳地久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的2010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保洁绿化、安保、配送、电梯服务合同等:证明了岳某生所在的洛阳地久物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存在劳务关系。

3、2007年,王某承包了改造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老区医院急诊室工程,为表示对被告人史某军的感谢,2008年初王巍在史某军的办公室给史某军送20000元人民币。2008年9月史某军的儿子史某天天考上大学,王巍给史某军送5000元人民币。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以下证据证明:

(1)被告人史某军的供述:被告人史某军对上述犯罪事实当庭供认不讳。

(2)证人王巍证言:证明了2006年前后,其得知河科大一附院急诊室需要改造,其通过河科大组织部长李漪介绍认识了史某军。2007年7月前后其借用陈春喜的“洛阳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河科大一附院签订了装修合同,2007年10月份工程结束,2008年4月份结算工程款时,为了感谢史某军的帮助,其在老区办公室送给史某军20000元钱。2008年9月份,史某军儿子上大学时,在老区办公室其送给史某军5000元钱。

(3)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洛阳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决算审核认定书、电汇凭证、发票等:证明了王巍借用的洛阳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存在急诊室装修改造工程。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