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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起纠纷将人打成轻伤 为冲动付代价三人被判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2
摘要:常言说,冲动是魔鬼。郑州男子刘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几句口角而被打成轻伤二级。而3名打人者因逞一时之快最终也难逃法网,不仅包赔一切医疗费,还因此进了牢房
核心提示:常言说,冲动是魔鬼。郑州男子刘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几句口角而被打成轻伤二级。而3名打人者因逞一时之快最终也难逃法网,不仅包赔一切医疗费,还因此进了牢房。

排队起纠纷将人打成轻伤 为冲动付代价三人被判刑

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8月22日讯 刘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几句口角,竟会被人打伤。而三名打人者最后也没有落下好下场,日前因故意伤害罪,被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六个月、七个月、十一个月的有期徒刑。

王某在郑州一家批发市场内打工。2016年1月10日下午,在物流公司排队装货时,货车司机刘某要求他人先装。因临近过年装货的人比较多,等得不耐烦的王某随后同刘某争执起来,但很快被旁人劝开。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王某随后叫来了工友赵某、李某等人:“好好收拾收拾他。”几人对刘某拳打脚踢后离去。随后,刘某被送往医院。

经鉴定,刘某身体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王某及赵某积极赔偿了刘某,得到其谅解。

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与李某、赵某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2016年8月15日,惠济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等,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主审法官表示,本案是典型的因生活中的小事所引发的纠纷,如被告人王某遇事能够冷静对待,不逞一时之快,就不会导致后续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法官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矛盾冲突时要冷静应对,多“换位思考”,相互谅解,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切莫因一时冲动而付出不应有的代价。(刘洋 通讯员 鲁维佳 新威)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