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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的“发明”

摘要: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说:“‘启蒙运动’既发现了自由权利,也发明(invent)了纪律。”《牛津英语词典》对invent的首要释义是“创造或设计一种新的装置或者进程(或计划、方法)”。福柯对“纪律”的探究,

  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说:“‘启蒙运动’既发现了自由权利,也发明(invent)了纪律。”《牛津英语词典》对invent的首要释义是“创造或设计一种新的装置或者进程(或计划、方法)”。福柯对“纪律”的探究,正是在invent一词的意义上展开的。

  纪律的源起

  “纪律”(discipline)是一种古老而自然的东西。狼群在围捕猎物时会显示出某种组织技术规则。人类的军事行动最能显示纪律,福柯以罗马军队为古代的纪律楷模:“在启蒙时代,罗马模式具有两种作用:从它的共和国形象看,它是自由的体现;从它的军事形象看,它是理想的纪律模式。”Discipline一词在西方文化中还具有宗教内涵,汉语中经常被译作“戒律”。在福柯看来,欧洲中世纪期间,教会才“一直是纪律教师”。纪律作为维持人类群居的手段,一直悄然生长。但是在17、18世纪,纪律开始“变异”了。

  纪律逐渐成为一个捕捉和编排人的身体细节的大师。它首先为人们分配空间。与修道院类似,学校、医院、兵营和工厂给人们分配空间,划定等级,安排位置,组织流动。“纪律的第一个重大运作就是制定‘活物表’,把无益或有害的乌合之众变成有秩序的多元体。”通过更精细地计算时间,在细小的时间段内嵌入规范内容,把身体动作与时间关联起来,纪律把人的肉体改造成一台高效率的“有机”机器。纪律通常把任务或计划分解成不同阶段的细小过程,通过不断的考核对人体进行操练。这种操练“被用来更经济地利用人生的时间,通过一种有用的形式来积累时间”,从而对个人“以连续性和强制性的形式确保了某种发展,某种观察或某种资格的实现”。在引用了马克思于《资本论》中关于劳动分工问题与军事战术问题相似性的论述后,福柯指出:“纪律不再仅仅是一种分散肉体,从肉体中榨取时间和积累时间的艺术,而是把单个力量组织起来,以期获得一种高效率的机制。”单个肉体是这种机制中被结合的因素,同时,精确的命令系统被引入了这种机制。这样,人体就“正在进入一种探究它、打碎它和重新编排它的权力机制”。

  纪律的高雅性

  与奴隶制不同,“纪律的高雅性在于,它无需这种昂贵而粗暴的(对人身的占有)关系就能获得很大的实际效果”。在17和18世纪,纪律“变异”并成为一般的支配方式,“应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

  层级监视是强制实行纪律的机制。军营、医院、学校的建筑设计都有利于从某个中心点观察人们的行为,“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监督”在工厂和学校里随处可见。监视既是自上而下的,也是自下而上的和横向的。权力融入监视的网络中在起作用,从而是自动的和匿名的。纪律体系当然也有惩罚,福柯谓之“规范化裁决”。但是这种惩罚“所特有的一个惩罚理由是不规范,即不符合准则,偏离准则”。伴随边际模糊的不规范领域,纪律惩罚的方式偏爱“操练惩罚——强化的、加倍的、反复多次的训练”。规范化裁决强求行为的一致,但同时它也有分殊的作用而区别对待个体。检查将层级监视和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检查在不知不觉中将人客体化从而控制他们,譬如考试对于学生。检查也使人被书写,被对象化同时也被档案化。在检查中,个人(个案)“既成为一门知识的对象,又成为一种权力的支点”。检查使纪律仪式化,也使得纪律成为“一种针对个人差异的权力运作方式”。

  纪律的发明

  纪律的“发明”或“变异”不是蓦然发生的,而是由“许多往往不那么明显重要的进程”,“逐渐汇聚在一起并产生了一般方法的蓝图”。18世纪欧洲“人口激增,流动人口增加”,另一方面“生产机构发展,变得愈益庞大和复杂,生产费用也愈益增大,利润也必须增长”。福柯认为,封建权力的残余形式和君主制的行政机构已经无法应对这一复杂局面。纪律通过把自己整合进各种机构内部的联系网络和生产效率中,从而减少权力行使的代价,极力地扩大了权力的效应,最终实现机构生产最大限度的增大。在福柯眼里,资产阶级“发明”的纪律,是一种能够用最小的代价把肉体简化成“政治”(驯服的)力量同时又成为最大限度有用(实用)的力量的统一技巧。福柯进一步指出,资产阶级之所以变成统治阶级,除了建立平等形式的法律结构和民主的议会制度外,“提供征服各种力量和肉体的保障是在基础起作用的纪律”——“真实具体的纪律构成了形式上和法律上自由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启蒙运动’既发现了自由权利,也发明了纪律。”

  福柯为我们揭示了自启蒙运动以来现代文明发展过程中除了民主、自由、平等、理性和人道的另一面,即以纪律为核心的管治技术。在福柯以环形监狱建筑为意象的“规训(纪律)社会”里,个人就是纪律这种“特殊权力技术所制作的一种实体”,而不仅仅是基于“社会契约论”之上拟制的法律主体。德国的韦伯(Max Weber,1864—1920)对纪律也做过社会学的考察。韦伯把科层制看作是“纪律的最理性的子嗣”,认为在理性计算支配下的人时刻面对着组织内部秩序的规制,无可避免地会成为机器中的一个小齿轮而失去自我。因理性计算和组织依附而产生的“对科层制的激情”,“足以让人悲观绝望”。

  但是福柯没有像韦伯那样悲观。他认为(民主)社会的任何成员都“有权亲眼看看学校、医院、工厂、监狱”这些规范机构的运作情况。因此,纪律“所造成的权力强化不会有蜕化为暴政的危险。规训(纪律)机制将受到民主的控制,因为它要经常接待‘世界上最大的审判委员会’”。在庞杂的现代社会中,纪律无疑是“确保对人类复杂群体的治理技巧”。同时,在权力追求塑造规范化个人的同时,客观上也蕴藏着追求人人平等的价值。在教育中,纪律也“越来越成为造就有用人才的技术”。

  在现代性的自由和纪律的双重叙事中,自由一般显示为某种象征符号,而纪律往往可以转化为有效行动,因此后发型国家在其政策的国家理由中更多地注入纪律的元素。如果说启蒙运动中政治哲学的基础问题是宪政问题,那么在现代性确立并扩散的过程中,政治哲学思考的主题应该是治理的节制性问题。福柯正是思索这一问题的杰出哲学家。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