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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才芹与王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7
摘要: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林法执字第382号 秦才芹诉王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王力名下的车牌号码为豫XXXXXX小型汽车 一辆; 二、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14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林法执字第382号

秦才芹诉王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王力名下的车牌号码为豫XXXXXX小型汽车

一辆;

二、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14年9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郝俊杰

审判员 :郝秋江

审判员 :高斌魁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韩振华



责任编辑: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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