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0)北执字第116号 申请执行人耿志英,女,1947年7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被执行人芈欣伟,男,1989年10月生,汉族,住安阳县。 本院在执行耿志英申请执行芈欣伟债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芈欣伟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2009)北民一初字第113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建文 审判员 封志勇 审判员 刘来生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刘 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