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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系列盗窃案被法院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7
摘要:近日,泾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系列盗窃案,经开庭审理,泾川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9日以盗窃罪对3名被告人依...

近日,泾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系列盗窃案,经开庭审理,泾川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9日以盗窃罪对3名被告人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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