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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大诗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南华村委会原出纳王大诗涉嫌贪污、职务侵占一案,日前已由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

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南华村委会原出纳王大诗涉嫌贪污、职务侵占一案,日前已由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王大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大诗,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大诗身为村委会干部,参与征地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他人征地款,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