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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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院三位名师解读民法典

清华法学院三位名师解读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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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晚,清华大学2020年第二期“文科沙龙”采用线上直播方式举行,本次沙龙主题为:“民法典:过去、现在与未来”,由清华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清华法学院教授周光权、清华法学院副教授龙俊担任嘉宾,清华法学院副教授刘晗主持,直播吸引了九千余名校内外观众在线观看。刘晗首先介绍了与会嘉宾的背景,以及清华法学院在此次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贡献。 接着,申卫星讲解了民法典的编纂历史。他谈到,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曾先后四次尝试起草民法典,本次终成正果。这部民法典的出台凝聚着几代民法学家的不懈努力,绝非一蹴而就。申卫星指出,民法的任务是保护人和成就人,民法典规范并保障了人的两个重要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其对人的关怀是从摇篮到墓地的全面终极的关怀。 民法典较之前的法律法规有何改动? 周光权指出,民法典的诞生恰逢其时,其不是对现成法律的堆砌和汇编,而是制度上的创新。例如,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较之前的法律规定更加细致。民法典消除了原有法律中存在的矛盾,使法条更加体系化。我国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也充分汲取了世界各国民法典的成熟经验。 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是获得外界关注以及反馈最多的一编,尤其是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更是引发了社会热议。龙俊指出,立法者在编纂此条时有多重考量,不应将此条片面解读为增加了离婚难度。当今社会的离婚率逐年攀升,对于可能因冲动而造成的离婚,离婚冷静期可以对婚姻进行一次挽救,且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双方合意离婚的场合,诉讼离婚不受此条限制。 申卫星深入解读了“居住权”的概念,他指出,这一概念的引入能够满足部分老年人养老时的切实需求,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在遇到突发状况或身患重大疾病时,通过登记设立居住权的方式将本是遗产的财产拿到生前使用,以房养老,无需求助子女或他人,也可以避免卖房后无家可归的情况。 民法典的留白 周光权指出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与愿景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与愿景

法制历史
【编者按】民法典的编纂,在国家层面有助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在社会领域有助强化社会的自我治理能力。民法典的编纂中,要通过妥善处理普适与本土、时代与传统、基本法与特别法这三方面关系,制定出一部契合中国人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内容合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的民法典。 民法调整两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的编纂,在国家层面有助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在社会领域有助强化社会的自我治理能力。 民法典的编纂中,要通过妥善处理普适与本土、时代与传统、基本法与特别法这三方面关系,制定出一部契合中国人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内容合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的民法典。 民法典具有社会基本法地位 民法作为“生活的百科全书”,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和运行原理,彰示了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理念。 民法调整两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国家层面,民法促使国家改变通过权力从上而下的治理方式,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在社会领域,民法提供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来鼓励交易,通过非营利法人制度促进公益事业和其他非营利事业的发展,强化社会的自我治理能力,并增进家庭关系的和美融洽;在个人世界,它赋予个体人格自在发展的广阔空间,助益实现多元的人生追求。正因为民法典对社会发挥的这种基础作用,它才有资格成为社会的基本法,奠定全部私法的根基。 从社会基本法角度出发,中国民法典可承载如下期待和愿景。 一是发挥“半部宪法”的功能。民法典有一个相当关键的功能,就是落实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在民事领域细化和类型化,并提供翔实的确认和保护规则。民法典规定的权利类型越丰富、越细致,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民事权利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其权利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可以排斥任何其他人的侵犯,既包括权利不受其他民事主体侵犯,也包括不受